“假记者”盛行窥视出真记者之不作为
河北新闻网
2010-07-13 10:4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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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一个人要想假冒身份进行招摇撞骗,前提在于身份的似真性。如果假冒一个身份,行为完全不像,怎么可能成功呢?假冒身份后获得了什么好处,意味着真实身份也可以获得类似好处。这样,假冒的不正当之处,就仅仅在于行为人不具备身份的真实性。

    山西忻州,假记者已成一种职业,一些地方出现“记者村”。这些“记者”的目的只有一个,利用煤矿诈钱,他们来到矿上,指出老板“违法生产”,并出示“证件”,对违法行为予以“痛斥”,老板要给“车马费”予以打发。看到此,我们或许会痛斥假记者之腐朽,但换位思考,真记者是不是就不会去要“打发钱”呢?毫无疑问,这种情况在真记者中也会有,但性质属于受贿,而假记者则叫做敲诈,如此而已。这是我们争论的焦点之一。

    另一方面,假记者最为人指斥的是假借新闻采访之名行吃喝玩乐、敲诈勒索之实,其手段无外乎是抓住当事人的某一把柄,以“曝光”相要挟。但常识告诉我们,被要挟的人多半是强势群体,没有确凿的证据在人家手里他们哪肯乖乖就范!这些假记者除了将采访做深入,将材料整扎实之外,事实上并没有别的什么可以依仗。如果其调查本身不能过硬,别说敲诈不成,人家首先就可以治你一个诬陷和诽谤的罪名。而这恰巧应该是真记者之所作所为,只不过“假记者“代而为之,于是,敲诈之名落定。

    对此,我们细细思索,大量的社会负面新闻被真记者们所漠视,而没有记者证的“假记者”是不是就不该去调查不该去曝光?

    7月12日上午10时,儒家经济文化网联合商界中国﹑大洋网、大河网“大河评论”一起邀请“山西新闻网忻州站”站长、忻州网总裁王浩宇与网友交流了在“全球化网络世界”下“人人是记者,各个有真相”的社会形式下,如何规范传媒行业等问题。王先生表示:“假记者”村事件,忻州市委、市政府也专门行文,要求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严厉打击,创造优良的舆论环境。

    对此,我想要表明的是,面对假记者们发掘出的真正的新闻,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也应鼓励民众去发掘新闻事实。政府乃至相关媒体也应该反思自身的不作为,而不应一味的沾沾自喜于“揪出了假记者”,而严厉打击靠掌握话语权牟利的真记者的同时,也要切实健全和完善新闻自由。苍蝇不叮无缝蛋,假记者泛滥恰恰意味着完善新闻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为真正守法遵规的企业,真记者尚且不怕,假记者自然更不会有可乘之机。传媒世界,希望“人人是记者,各个有真相”的状况能够和谐的持续。(刘雯,请作者速告知地址、邮编,以便统计积分、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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