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监考儿子,“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河北新闻网
2010-07-17 09:13
来源:红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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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当“考官”儿子中“状元”——陕西省属事业单位招考一起“考务漏洞”引质疑。在前不久举行的陕西省2010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一位考生《行政能力测试》成绩名列报考职位的第一名,而其父作为省考试中心工作人员,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回避,反而担任这次考试试卷保管的主要负责人、儿子考点的考务负责人,并全程参与阅卷和评分工作。(7月15日《新华网》)

    对于公众质疑,当地有关官员表示:在试卷命题和试卷付印阶段,裴锐(考生父亲)没有接触到试卷。保密室两把钥匙分别由裴锐和杜方帅两人保管,杜方帅确认自己保管的钥匙始终由其本人控制……两名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没有发现异常情况。而后,又查明得知,裴锐在考试过程中未离开考务办公室,也没有到过其子所在的考场。所有试卷包装袋上均有确认密封完好的签名……云云。似乎按照有关方面的调查显示以及逻辑推理,展示给公众面前的调查结果似乎是在告诉公众——上述举报和怀疑完全是“一场误会”,也是一场结果公正的“冤案”。

    然而,笔者认为,在对待这场有着严重程序瑕疵的事业单位“考试漏洞”面前,官方的解释过于牵强。一个原本应该回避的“主考官”,却由于种种原因未履行回避程序,这原本就是程序上的极大不公。不可想象的是,一个“老子”当主考官,而儿子参加考试还得点上“状元”的考试,会没有程序上的严重瑕疵。说形象些,原本应该回避的“老子考官”没回避,就犹如污染程序正义的“一颗老鼠屎”——一块让人恶心的“老鼠屎”已实际上导致了对整场考试正义的严重创伤。再怎样的辩解、再如何信誓旦旦强调公正,其实都是苍白无力的。

    再退一步说,一名多年从事考务工作的领导干部,不可能不知道陕西省《人事考试“三公开”、“一监督”制度》相关规定,更不会不知晓“必须回避”的铁律。一名掌握考生生杀予夺大权的主考官,在明知有回避规定的情况下却不回避,如果说不是准备为儿子“做某种猫腻”,那才是哄鬼玩。

    因此,就当前这场老子考儿子并点状元一事,即使老子真的没有得手(更何况也仅仅是初步调查),这样的一种应回避未回避的事实,已经让这场考试的正义和公正与否“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对于这位可能没有“出手”的考官老子,事实上也是一种“百口莫辩”的结果——道理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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