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对待公民那样来对待乞讨者
河北新闻网
2010-08-03 09:5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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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闷热天气袭击全国部分地区,民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及时为街头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人员提供救助服务,保证其生命安全。(《新京报》8月1日)

    这是一个让人欣慰的信息:民政部通知要求对乞讨人员要发防暑药。从中,我们看到,高温天气下,乞讨者并没有成为社会的被遗忘者,这同样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更验证着一个社会的温情和人文。

    相比之下,此前不少地方政府出台的“勿施舍乞讨人员”、“禁止向乞丐租房”的种种做法,对乞讨人员要发防暑药的要求,足以让我们看到社会前进的可能。近年来,伴随着近来乞丐不断地职业化、集团化、犯罪化、低龄化、扩大化等倾向,尤其是时有欺骗性乞讨出现,市民的厌烦之情在所难免,削弱了公众的同情心及对乞讨者的救助。由此也催生出了不少试图消灭乞讨者的举措,而其中最为明显的一种逻辑就是预设了乞讨者与文明社会不容的形象,使乞讨者受到了普遍的怀疑和不信任。

    正如有的论者指出的那样,乞丐市场和任何其他市场一样,都存在需求方和供给方,乞讨者和施舍者共同构成了乞丐市场的主体。而市场的存在都是与人性的某种冲动紧密相连的。只要人存在天赋差异、懒惰倾向、同情心和仁慈心,乞丐市场就会有需求者,也会有供求者,从而会形成某种“生态均衡”。因此,可以说,对高温天气下的乞丐进行救助也是一种必然,更是一种纠偏。

    道理很简单,只要乞讨的根源没有去除,乞讨就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象。容忍流浪乞讨者是一种文明,救助乞讨者同样是一种文明,而且是一种不可缺少的文明。一个没有乞丐的城市和社会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一个拒绝乞丐存在的城市和社会未必就是一个形象良好的城市和社会。正因为如此,各地要积极组织救助服务队上街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站避暑,对不愿进入救助站受助的,要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饮品和食品,就有着相当的人文关怀价值。

    对乞讨人员要发防暑药告诉我们,乞丐虽然是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但作为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自由和权利。乞讨者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社会的贫困和社会财富资源的缺乏,而社会的整体贫困与社会成员的个体贫困在任何一个社会都难以克服与避免,即便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

    更何况,个体享有的生存权有消极自由意义上的生存权与积极自由意义上生存权之分:消极的生存权指政府只负不侵犯与警察保护义务的生存权,也就是所说的生命健康权;积极的生存权要求国家提供最起码的生活条件,即政府有义务保障公民享有物质与精神上有尊严的生存状态。对乞讨人员要发防暑药,从一定程度上说,就是保护和尊重他们作为公民所享有的生存权。

    高温天气下的“乞讨者”考量社会良心,而善待高温下的“乞讨者”就是善待我们自己,更是在善待公民。但愿所有的公权部门都能像对待公民那样来对待乞讨者。(河南 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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