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软法律造就强势“中国式”流氓
河北新闻网
2010-08-05 09:4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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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广州日报》报道,因公司迟迟未发工资,广东江门数十名工人多次讨薪,终获广东建粤工程有限公司老板承诺发工资。不料老板纠集20多名打手,将“讨薪积极工人”一一扇耳光,才将工资发给工人。发工资后,这些打手又对“讨薪积极工人”进行围殴。

    当今社会,社会伦理与道义完全被颠倒了——欠薪的是爷爷,讨薪的成孙子,讨薪会被挨打,似乎成了一道不成文的“规定”。拿工资先要过“扇耳光关”,这是何等的背弃人性?

    其实,多年来,讨薪挨打的社会悲剧始终在不断上演。如7月21日,西安市临潼区新丰镇召安村的118名湖北籍农民工在连续数天讨薪未果后,遭到300多名手持木棒的人围困殴打,30多位农民工被打伤,9人重伤。

    哥讨的不是工资,而是屈辱!只是屈辱的滋味除了那些工人之外,谁能理解和品尝呢?他们的冤屈又有谁来伸张呢?

    王朔是上世纪80年代的一个文化异类,当初,他嚣张喊出的那声“我是流氓我怕谁”,一度成为流行时尚语言风靡全国。如今,这句本是调侃的语言,却被一些企业乃至个别地方政府实践着,造就了不少强势的“中国式”流氓。

    欠账还钱,天经地义。工人讨薪,企业主还雇凶残暴围殴讨薪者,即使发工资,还要先扇耳光再发,一副丑恶狰狞的嘴脸暴露无疑。

    再如一些开发商所搞的花样不断翻新的强拆,其流氓手段更是登峰造极,无耻到了极点。停水、停电,威胁强迫被拆迁户搬迁,这算是“文明”的。有的则是派打手殴打被拆迁户,明目张胆动用推土机将房屋推倒;或是趁人家家人外出,偷偷将房屋夷为平地;或是将人家房子推掉后,轻描淡写地声称“拆错了”、“不小心碰倒了”等等。这些血流斑斑的“拆迁史”,恐怕将作为一种耻辱钉死在历史的十字架上。

    再如个别地方政府对待上访者,流氓手段也是招招非同凡响。将上访者当作“敌对势力”打击的有之;将上访者拘留、甚至判刑的,并非个别;没有任何名义和理由,将上访者关进党校,或是送进精神病院的,我们也时常见之于报端。至于关押上访者办“学习班”,或是殴打上访者的现象,更是司空见惯。

    虽然这些行为属于赤裸裸地违法犯罪行为,是惊世骇俗的践踏公民权利的丑恶行径,却似乎算不了什么大事,更是无人担责受罚。好像在我国,讨薪者被打是“活该”(某信访办主任语录);拆人家的房子,只要打上“拆迁”的名义,则不违法。对待上访者,个别地方似乎享受“法外特权”,什么公民权利、人身自由,统统见鬼了。只要哪位领导一句话,一个批示,有关部门就可以将公民送进拘留所、监狱,乃至精神病院。

    个别企业和地方政府,之所以无耻地扮演了“我是流氓我怕谁”的角色,说白了,就是法律过于疲软,甚至出现权大于法、钱役使法的时代怪状和乱象。倘若一次次流氓行径,在金钱和权力的运作下,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零成本”担责,只能造就更多的“中国式”流氓。

    人打了白打,房子拆了白拆,上访者关了白关……如此这般流氓行径,哪个国家、哪个文明法制进步的社会能够容忍?不断觉醒的老百姓,还能对这些流氓行为容忍多久?毕竟,现在不是流氓强盗土匪猖獗的时代了! 假如那些被欠薪者、被拆迁户和上访者也充当“流氓”的角色,以流氓的手段对抗流氓行为,试问,社会和谐如何构建?我们离流氓社会还有多远?这个问题,任何人恐怕不能忽视、无视!(济南 惠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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