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性功利化系社会太冷淡
河北新闻网
2010-08-09 08:41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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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57岁的何大妈晨练时一头栽进了荷花池,82岁的孙老伯奋不顾身跳入池中救人。大妈心存感激,打算登门道谢,却被老伯要求找电视台报社,宣传一下他的行为。大妈的女儿得知此事,在网上发帖质疑老伯的救人目的,该帖引来网友热议。(《京华时报》8月1日报道)

    做好事不留姓名,似有江湖大侠的风范,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也符合中华民族历来推崇的核心价值体系,当孙老伯救人要求宣传时毫不怀疑的遭到了社会不少人的诟病,这很难定性谁是谁非,然而我们细想之下,孙老伯的呼吁只是个人的要求吗?

    救不救落水的人只是道德的范畴而与法律无关,这就决定了救不救人没有有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倘若孙老伯见死不救,势必会遭到社会舆论的“炮轰”,然而救人后呢?社会对他的肯定无非是有良知,有正义感。这种来自于小范围言语上的认可无法将救人的个例上升为社会的普遍现象。孙老伯的做法只是让这个社会多一些认可和肯定,理想中的“大侠”毕竟不适合现代这个社会,即使有也是凤毛麟角。

    市场化的今天,有付出就该有回报,无论个人的合理利益多大对社会而言很小,然而这并不是我们所忽略的理由。没有什么是想当然的或是应该的,82岁的孙老伯下水救人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难道只有当他牺牲了才能在报纸媒体上宣传吗?社会对人行为的认可只是停留在事件本身大小而忽略事件的性质。当每个人的所做的大小的事受到足够重视时,才会有更多的孙老伯出现,才不会有“见死不救”的事件发生。

    其实,并不是人变的功利、冷漠,而是社会对他们太过于冷淡。孙老伯的要求实则是社会大众的呼吁。这是一个新的社会价值观的需求。(四川绵阳 谭正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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