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形象”,新公路扔数百万玩变脸?
河北新闻网
2010-08-12 10: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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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一条刚刚在今年7月份改造完成的园区公路,短短十几天之内又迎来了一次新的“彻底改造”。7月份杭州市相关部门来鸿达路视察,认为该道路会影响杭州的整体形象,所以决定将彻底改造,损失数百万。(《新京报》8月10日)

    于今年7月份刚刚改造完成的杭州市萧山区鸿达路始建于1993年,是萧山东西走向的园区公路,长5.5公里,宽40米。刚建成时是水泥路面。中间为总宽16.1米的4个机动车道,两边为宽2米的绿化带,非机动车道分别为5.5米,余下的就是人行道。新改造的道路仅仅使用了短短十几天,又将迎来新一轮改造,理由是:“影响形象。”

    有关部门提出的这个“形象”,是政府形象还是城市形象?听起来,比较笼统,如坠云里。不过,在一个抽象的概念中,也能解读出其中的含义。若是前者,那就滑入到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范畴。刚刚改造一新的公路,之所以又要推倒重来,无外乎,未达到政府形象的要求和标准。所以要不厌其烦,劳其筋骨,破费纳税人的金钱,制造噪音,影响周围百姓吃喝拉撒,也再所不辞。有智者曰:都是GDP在作怪!

    若是为了城市形象,的确很重要,一座城市的每一条道路,每一座房屋都是城市的图画,每个单元就是一个元素和组合,若城市管理者和规划者的笔下已经规划好了一座城市的蓝图,那么每一个细节都要重视,他们犹如一位山水画大师一般,对自己的作品要精雕细琢,每一笔勾勒都要恰到好处,尽量做到妙笔生辉。细节刻画整体,只有注重每一个细节,才能显现出城市的精美绝伦。那么这条道路在规划之初,规划建设者是否考虑过这条道路在城市形象中的地位?不断翻修的道路,若是为了城市形象,那么,主导建设者、规划者就明显失职。既然这条道路在杭州市的地位非常重要,并代表着杭州市的城市形象之一,那当初为何就不能一次性规划、一次性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简单的常识与国家不少法规与规章告诉我们,投资建设都有一个远景规划,着眼眼前,放眼未来,从发展的角度去投资建设。不断“变脸”的公路显然是短视行为。这样的决策失误,重复建设该由谁来买单?

    然而,可以构成人们对一个城市印象和感受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建筑物、道路、交通、店面、旅游景点、生活设施等,都是构成这种印象和感受的基本要素。而市民行为、文化氛围、风土人情等,又都是形成富有特色的城市形象的最关键的内容,甚至是一种方言、一份小吃、一套服饰,都可能构成相关城市形象的长久印记。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形象所涉及的是与我们目前的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包括市容建设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一个全新的领域。应该包括:精神、行为、视觉、风情等感受系统。一条道路就能影响城市形象,显然有些以偏概全,是一些人在为了改造公路找借口。这样的“形象路”通过民意表决了吗?通过政府多部门的论证了吗?

    “影响形象”,究竟是哪个“形象”?有关部门应该表述清楚,还有,“有关部门”究竟是哪些部门,上一级领导部门似乎应该追查明白,监督机构不能坐视不管。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任文祥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一次性改造完成沥青马路也需要3000万元左右的费用。损失肯定是有的,在2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这可是纳税人的钱,通过纳税人同意了吗?这里有民意的意愿吗?不能肆意仅凭某些领导拍拍脑袋就做个决定,最终损害的可是政府形象。(湖南长沙 娄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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