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亨利”式的贪官落网是反腐之幸?
河北新闻网
2010-08-23 14:47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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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湖北武穴籍在校女学生,却在武汉主城区购买两套房产,其中一套位于东湖边的豪宅花费210万元,她的父亲是时任武穴市委副书记的冯汉武。冯家“乔迁之喜”时高调宴请宾客引起黄冈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注意,黄冈市纪委介入后查明,冯汉武多年来敛财近1300万元。(据8月19日荆楚网)

    现在贪官落网的花样实在是太多了。一位科级干部搬家时竟将47万元存折遗忘在旧房子里,被民工拆房时意外发现。检察机关由此顺藤摸瓜,查出他的不明财产达400多万元。重庆警方接到市民报警求助,称楼上房屋严重漏水,而该业主不在家,无法入内。警方进入后,在这个无人居住的商品房的卫生间里,发现“成捆成捆”现金939万元。这一案件很快被移送到重庆市纪委,挖出一个巨贪。最近的两个扬州“保证哥”也是被情妇抖落出来,纪检部门才找上门。这些贪官的落网都有一个共同特点类似于欧·亨利式的小说结尾: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当事人不是被纪检部门揪出来的,而是要么过于张扬,要么过于隐秘,意外落网让纪检部门摘了桃子。

    人民都为之拍手叫好,但靠意外来发现贪官毕竟带有很大的偶然性。贪官意外落马,意味着有一些贪官可能成为漏网之鱼]从而逃脱法律的惩处。靠意外来查办贪官,多少折射出制度的乏力与监管的不力。

    试想,如果我们的制度能有效制约和监督官员的权力,又何需依靠意外发现贪官呢?!

    建国初民主人士黄炎培和毛泽东聊天时曾说,为什么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摆脱不了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 53岁的毛泽东回答道:“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监察系统自秦汉以来就已经确立,为什么历史的周期律还会发生作用呢?因为封建统治者根本不把“人”当“人”。 曹刿论战中有这么一段: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徧,民弗从也。”人是统治阶级的成员,民是劳苦大众。封建社会中的监察系统只是统治者内部的监察,他还是要听命于皇帝,没有皇帝点头,即便是和珅这样的巨贪也能捱到最后。即便是有民告官这样的说法,也算是大逆不道,先要挨上几十大板,闹不好还会倾家荡产。

    当今社会,民告官案子胜诉的情况不是没有,但是地方权力远远大于个体的权力,部分的官员的一系列“雷语”能充分反映他们的无知狂妄,民众的监督仍然处于弱势。

    前不久提上议程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等相关制度仍旧停留在个别地方试点阶段,有些官员居然叫嚣让老百姓先公示自己的财产,这等于是为这样的制度做了广告。的确,只有让官员的财产透明化,接受民众的监督才能避免“意外”落网的尴尬局面。话又说回来,意外落网更能说明财政申报的必要性,只不过落网的贪官不是自我申报而已。(山东威海 钱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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