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为何不准焚烧冥币?
河北新闻网
2010-08-24 09:24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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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规定:今后本市党员干部在丧事活动中有看风水、做道场、为亡人开光送路、焚烧冥币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严肃处理。(8月23日《华西都市报》)

    管天管地,管不着拉屎放屁。这是老百姓对公权过分干预民俗的形象讽刺。焚烧冥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风俗而不是封建迷信,天津市真是太平洋的警察——管得太宽了,非得要用硬性的规定予以限制,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无疑就是岂有此理。

    天津市否定丧事活动中焚烧冥币等风俗习惯,就是用行政的手段干预民俗,就是越权。烧纸是私事并且不违法,外人自然无权干涉,党委、政府也不例外。一种文化习俗的转变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任何粗暴的干预都是对他人自由选择权的不尊重,都必须立即纠正。

    中国古代道教以一、七、十月的十五日分别称为上元、中元、下元:上元是天官赐福日,中元为地官赦罪日,下元为水官解厄日。农历七月十五日是中国民间的传统节日“中元节”。节日这天,人们带上祭品,到坟上去祭奠祖先,与清明节上坟相似,要焚烧大量的纸钱。

    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千百年来,中元节作为一个祭奠祖先,传承人类文明的节日,烧纸钱是中元节文化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我就纳闷了,天津市为何必须置之死地而后快呢?试问,当一些人连传统文明都缺乏应有的敬畏和尊重时,这难道不是数典忘祖吗?

    诚然,某些党员干部借传统文化的习俗,利用权力进行敛财,的确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就在中元节禁止党员干部烧纸,这又让我们看到了当年破除“四旧”对中华传统文明摧残的影子。“文革”时期都没能杜绝焚烧冥币行为,今天想做到那不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吗?

    一言以蔽之, 天津市将“焚烧冥币”等丧事活动,统统上纲上线划归为封建迷信陋习,无疑就是胡闹。其实,它是民间风俗、文化传统,不能简单粗暴地严禁取缔,那样做只能是得不偿失,适得其反。而正确的做法是要尊重、引导。事实上,国家将传统的“清明节”纳入法定公休假日,就是尊重、引导的具体体现。天津市不妨认真思考,好好地学一学。(黑龙江密山 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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