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假录取通知书”装了导航仪
河北新闻网
2010-08-26 16:33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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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学生高考后都盼着能收到一封高考录取通知书,而顺德高考考生小梁却因为众多的高考录取通知书而烦恼。整整一个暑假,小梁家里的信箱陆陆续续收到34封入学通知书,关于入学的手机短信、电话更是数不胜数,“那些学校,听都没听过,我也根本没填过这些志愿,他们却知道我家的地址和电话,还知道我的手机号码,简直太疯狂了。”(8月24日《广州日报》)

    高考结束后,不少考生不断的接到录取通知书,有的不止接到一份,而是多份,像此接到34封入学通知书的并非最多,前有报道,最多者多者接到56份。“被录取”不至是今年,而是多年存在,只要高考结束,一些你没有填过志愿的学校,有些甚至闻所未闻的学校,其录取通知书都象装了导航仪,准确的投入到你的手中。

    如今的高校不知有多少,既有公办又有民办,既有正规又有不正规,有的国家认可发放正规文凭,也有未被国家认可,不能发放毕业文凭的学校,令人眼花缭乱。相对来说民办和未被国家认可的学校填志愿的人更少,招不到生源,意味着收入就要减少,赚钱就要打折扣,甚至学校难以维持,此时一些学校想方设法谋取生源。有些采取给回扣的方式,介绍一个给多少钱,有些则采取满天撒网,能捞一个是一个。

    “假录取通知书”投得那么准,而且不是一个学校投得准,相当多的学校录取通知书从四面八方接踵而来,这就不是个人泄露的问题,更不可能“一些民办学校或者自主招生的学院,从一些高考前的考生咨询会上获取”这么简单。个人信息是一种隐私,一般情况下谁也不会无缘无故予以透露,除非是信任的人、信任的机构。考生在高考前都得填写相关的信息,此信息只有涉及高考的人士才能知晓,可以肯定干此勾当大都不是外人,是掌握考生信息的人们,只要从内部入手,这些资料经过了哪些人的手,由哪些人保管,一查就一个准。

    按照《刑法修正案》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可是有哪个部门当回事,又有多少人被查过?又有多少人被处理过?如果不从内部入手挖掉毒瘤,还将有更多的人“被录取”。

   (江西兴国 钟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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