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孩子聊天记录违法”是伪法律
河北新闻网
2010-08-27 11:2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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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9月1日起实施,家长查看孩子聊天记录、手机短信都属于违法行为。(8月24日中国青年报)

    一则备受质疑的条例,终于要开始实施了。但对它能否落实,我实在不太乐观。我以为,即使付诸实施,也改变不了它是则伪法律的命运。这一条例在尊重孩子隐私和权利的大前提下,走向极端,放弃了对社会现实的思考以及整个大环境的参照,照搬西方法律条文,在中国大地上开出虚无之花。不但有损法律尊严,还混淆了父母对子女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保护是个难题,不可否认,重庆市立法部门在其中的善意,但积极的探索必须扎根于现实的土壤。在法律对教师权利进一步禁锢之后,体罚早已被禁止,但有时连责罚都不允许,因为会被告发为变相体罚,让教师受到处分甚至辞退。其实,作为未成年人,思想观念、自控能力都不成熟,在单纯引导无效的情况下,适当的责罚是必须的。有这样一个心理学典故:小孩在商场门口的玩具木马上不下来,父母和商场人员想尽各种办法都无效后,心理学家在小孩耳边说了句“再不下来我要揍你”,小孩乖乖下来了。可见,在孩子心理、言语和行动上的责罚是有效的。

    如今,在老师不知如何管甚至不敢管的情况下,重庆进一步管住了家长。了解孩子生活动态情况的权利,也可能触犯法律,这使得教育的难题进一步扩大化。当然,有人说,管孩子的方法有很多种,干嘛一定要看QQ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但是别忘了,这两种是孩子最重要的沟通工具,青春期的孩子又叛逆,很少会主动交流自己的生活动态,作为监护角色的家长,该怎样监护呢?一旦因为不能及时发现并扭转不良苗头,而酿成大错后,这责任又会全推给家长。当然,家长是不怕担责的,只是担再多责也挽不回孩子犯的错甚至是犯的法。所以,我倒希望,家长不要因为顾及这样一个虚幻的法律,而放弃在必要时刻查看孩子聊天记录的权利。

    对未成人的保护,现在也成了一个热门话题,很多地方都在想办法,甚至向国外取经。但从现实效果看,我们往往只学来了国外相关法律尊重孩子、和孩子平等相处的“形”,却没有学来爱护孩子的“神”,为此还丢掉了我们自己长幼有序、尊师重教的传统。于是,各地都在忙着立法禁止家长看孩子短信,却忽略了配套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建立,以及对孩子心灵的关照作用。还记得荷兰那位要独自航行的14少女吗?当地儿童权益机构的“阻挠”,还有吉尼斯委员会也不予认可,那才是对孩子正确的态度,但这些明显是我们所忽略的。

    其实,立法应当是规范与惩治一些对他人权益、对社会发展进步有危害的现象。但家长看孩子聊天记录,怎么也不符合“危害很大”的范畴。而孩子又会有几个能拿起这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一旦维权成功,对家长又做什么处罚呢?无法落实的法律,除了使法律本身的刚性受损外,实在看不来有什么现实意义。

    近些年,我们的法律条文是越来越多,看起来是好事,但一些无用的法律也层出不穷。这使得法律应有的权威在遭到亵渎,也使法律本身在执行过程中变得软弱起来。如此这般,法律倒像是个配角小丑,每次出台引来满堂喝彩,但除了逗大家乐乐,还有什么实际作用呢?

  (武汉 丁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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