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宾馆监控录像中,出现两名形迹可疑男子。他们将耳朵贴在房间门上,逐间听室内动静。宾馆方面怀疑两人是小偷,遂报警。警方赶来后,竟证实两人是派出所的保安。(8月27日《楚天都市报》)
还好是保安,要是小偷可就惨啦,保证手铐有得戴,至少也要被拘留。你瞧瞧,是保安就大不一样,偷就偷听了,哪怕就是涉嫌侵犯宾馆顾客隐私权也无所谓,带走了事,屁大的责任都不用承担,说不定还被表扬精神可嘉,不得不令人佩服。只不过保安不是执法人员,如此“偷听抓嫖”,不禁让人产生了如下追问。
追问一:保安有执法权吗?按照警察法规定,只有警察才有执法权,派出所保安不是警察,显然不具备执法权,是不可执法的。那么,保安为何半夜出现在宾馆?谁又给了他们“偷听抓嫖”的权力?
追问二:是协助扫黄还是违法行为?明明没有执法权,也没有该派出所民警在现场,更不是跟随民警执法。稍有法律常识的人一看就知道,与协助扫黄风牛马不相及。怎么就成了配合民警还无可厚非?这算哪门子的配合,分明就是违法行为。
追问三:涉嫌侵犯顾客隐私权怎么办?这可是私自闯入宾馆偷听房客行为,已经明显涉嫌侵犯顾客隐私权,虽然没有造成实质影响。但涉嫌违法,岂能这样不了了之?
追问四:要是因此抓错人,造成的后果由谁埋单?宾馆本就是公共场所,恋人、夫妻都可能入住,一旦他们在里面行房事,被保安听到,进而抓错人,就不止侵犯顾客隐私权简单,要是又掺杂刑讯逼供被冤枉的话,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谁埋单?是相关保安还是该派出所?
追问五:存不存在罚款经济?嫖娼违法,是该严厉打击。问题是,如此全力以赴,不是执法人员的都统统出动,也太大动干戈了吧,给人“敬业”过火的感觉,联想到不少执法部门均存在罚款经济。这里面究竟有没有?势必有个交代。要是有的话,无疑影响执法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当对所有责任人员严惩不贷。
也许在该派出所看来,这只是一次小小的举动,也再正常不过,但因此牵出这么多问题,说明影响非同寻常,万万不可小觑,怎么能轻描淡写了事?更为可悲的是,犯了错误或者说执法违法却浑然不知,不仅丝毫没有悔改的余地,反而表现出无所谓的姿态,说什么“认为执法方式不妥,可向上级部门投诉”,好强硬的嘴脸呀。
有这样的派出所,让人看到了赤裸裸的袒护,叫人们如何相信会客观公正办案,在法治社会的今天,还发生这样荒唐的事情,也是对执法公正性与公信力的考问,确实引人深思,恐怕也不能任由该派出所乱来,上级主管部门可不能熟视无睹,必须该出手时就出手,方能赢回些许信任。
(云南曲靖 李万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