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 成:破解窘境,公安机关应主动作为
河北新闻网
2010-11-28 11:4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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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保定市民间反扒团体“亮剑反扒联盟”遭扒手报复,两名队员被打伤。此事在当地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保定各界在以多种方式声援、支持反扒义士们的同时,也在担心他们的人身安全。(11月27日 《河北新闻网》)

    保定市民间反扒团体“亮剑反扒联盟”遭扒手报复,首先暴露出反扒这一“职业”的高危性。虽然说,这一危险貌似自找的,但反扒说到底是在维持社会治安,属于一种见义勇为的形式,同时也是对维持正义的公安力量做的有益补充,因此应给予充分的肯定与支持。

    然而,与维持正义的公安又不一样,他们手无寸铁,也算不上训练有素,完全凭着内心的正义在跟邪恶的歹徒作斗争,受伤却又是难免的事。可以说,保定市民间反扒团体“亮剑反扒联盟”遭扒手报复,只不过是民间反扒行为窘迫处境的一个缩影罢了。

    比如,反扒虽不是违法的,但受制度局限,却又没有执法的权力。这一局限,不仅让反扒人员在歹徒心里失去了应有的分量,最有可能遭遇打击报复,还常常导致反扒人员在遭遇打击报复后碰到医疗费、社会抚恤金等难以解决的现实瓶颈问题。

    在报道中,虽然我们看到社会各界在以多种方式声援、支持反扒义士,但声援、支持却无法破解医疗费、社会抚恤金等现实困境。反扒人员的安全、后顾之忧,仍然是令人难以释怀的。在这样的语境下,正如一名反扒人员所渴望的,只有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取得公安机关的支持了。

    但在我看来,公安机关其实更应该主动与这些反扒义士、组织加强联系。毕竟,作为公民,公安机关有保护他们人身安全的责任;作为反扒义士,他们是一股难得的正义力量,非常值得公安机关珍惜。注重加强与其配合,可以更好地实现群防群治,还可以减少其伤害,使其更有效、安全地开展工作。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们脱离组织去战斗。

    目前而言,也可以通过界定其为见义勇为行为来加以表彰和鼓励。毕竟,民间反扒组织的行为,已经类似于我国刑法和民法中界定的见义勇为行为,事实上也是一种见义勇为行为。如果民间反扒队员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伤害,医疗费、社会抚恤金这些现实问题不解决,势必影响群众见义勇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积极性,歹徒就会更加肆无忌惮,甚至无法无天。

    (浙江嘉兴 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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