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亮:秋后赖账,只能更损吴忠警方形象
河北新闻网
2011-01-17 12:47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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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省”曾经是我们能想象的最恶劣的一种公权失范行为,以致不少网民上网跟帖完后,都习惯以“谢绝跨省”来作为“免责声明”。此举可视为一种自嘲,也可看作网民对权力失节的一种默默抗争姿态。

    所以,当在甘肃工作的王鹏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后,遭遇了宁夏吴忠市警方跨省抓捕,我们以为这事儿的恶劣性质也就到头了。按照以往的相关阅读经验,公众料到,当此事成为影响性的公共事件,在舆论压力下,事件一定会向良性方向发展。

    果不其然,后来,在此事引起公愤,舆情沸反盈天之际,吴忠警方曾很识相的“服软”,不但认定拘捕王鹏是错案,而且很快还其自由。并与王的律师达成口头承诺,愿意支付王鹏三万元精神抚慰金。

    本来,这是一个至少不算太差的结局。虽然,这类“因言获罪”的跨省追捕,吴忠事件早已经排不上前几位了:从东北西丰进京抓记者案,到河南王帅的灵宝帖案,这几年这片神奇土地上竞相上演的各式“跨省传奇”,已经让舆论出离愤怒,审丑疲劳。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愿意相信,权力可以学得谦抑而理性,可以保持对民众权利的基本的尊重。那些非理性的权力失范透出的张狂,只是由于人的理性的有限性所致。毕竟,所有公权机关也都是由人组成,而每个人的理性永远是有限的,所以,公权机关也有犯错的时候。这并不是那么令人难以接受。

    我们真正难以接受的是,诸如“跨省追捕”之类的公权作恶,一再被媒体和舆论痛批,其间的道理也早被讲尽;且殷鉴未远,民意甚至一而再地天真地以为,手握公权者、享有合法伤害权的国家强制机关,总该能从错误中吸取一点血的教训,沉淀下一点公共理性时,又被一些让人瞠目的案例伤透了心。

    这么说,绝对不是恶意中伤,王鹏案的最新进展就是又一例证。即便人们习惯于“不惮以最大的恶意猜测”,也以为这个案子大不了也就是重复以前同类案件的“道歉、撤案、赔偿”之类的惯性程序。可是,此案让我们见识了比“跨省”更恶劣的做法——在先期认错、承诺赔偿后,等舆论渐息后,再毫无耻感地反悔。当初承诺赔三万,如今只肯赔三千。脸不红心不跳,似乎自然而然。(1月12日《东方早报》)

    此举无疑已挑衅了民意的承载底线。这里不用重复吴忠警方之前所犯的错(用“犯错”来指代真是一个极为委婉的说法,其实那些行为都是公然的犯罪)有多重,对当地公权机关公信的损害有多深。不思如何修复这种公信,现在竟然还来这么一招“秋后不认账”,完全是江湖中人常说的下三滥的做法,这对公信的戕害是极为致命的。

    一错再错,则救赎之道只会更加艰难。由此倒推,可知当初迫于舆论压力,采取的问责手段,或许也是暂时的平息和搪塞舆论,转移注意力的一步活棋。当地警方可能一直没咽下这口气,现在终于找着机会,想乘势反扑彻底翻盘。但是,民意也不能过于绝望,只要我们保持当初的舆论关注度,让所有的小动作和假动作都难逃舆论聚光灯,那么,这次民意仍然可能取得胜利,而且乐观点看,可能是比当初更彻底的胜利。失信于人,必将伤及自身。我们相信法律,相信公义,正义之光必将普照,对此,我们深信不疑。

    (成都 李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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