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旭日阳刚不能唱《春天里》汪峰在嫉妒?
河北新闻网
2011-02-13 09:06
来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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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组合旭日阳刚由于翻唱汪峰的《春天里》走红网络。10日,《春天里》原唱汪峰方面明确告知旭日阳刚,今后不能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里》。

    旭日阳刚不能唱《春天里》了,从情绪上说,这让人有点儿接受不了。我们太需要一个声音来打动自己了:表达对未知生活的隐忧,歌唱对青葱岁月的感怀,抒发底层人物的悲喜……私底下,也许我们并不希望旭日阳刚浸淫在商业舞台上,或者说,镁光灯下的他们,也许早已不复沙哑沧桑的感觉。

    现在,汪峰出来说话了。有人说,汪峰这是羡慕、嫉妒,或是炒作云云。但不管怎么说,《春天里》是汪峰的,就像一个人见人爱的孩子,旭日阳刚领着四处走,也许很般配,但这不能改变事实。一者,今天的旭日阳刚早不是往日的打工仔,有媒体报道说,之前上各地的电视台、网站的晚会,他们的出场费仅为几千元,而春晚开场时他们商演价已经猛涨到3至5万元,当他们完成了农民工到歌手的华丽转身,音乐兴趣已经成为商业职业,那么,公众自然没有理由拿弱势的眼光来悯恤任何超越游戏规则的公民行为;二者,站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享有专有权利,音乐也好、文学也罢,翻唱、引用,却又缺乏明确的协商与补偿机制,对于原创者而言也是一种不公。

    旭日阳刚有了经纪人,有了商业合约,这是好事,但一首歌也不能让一个组合吃一辈子。情理上说,汪峰能让其在春晚唱红《春天里》,比之于每年春晚语言类作品中的抄袭疑云,显然不是一般的大度。

    对于文化产业或者创新能力而言,《春天里》再美,也不能因为我们爱听,就赐予演唱者商业豁免权。从这个意义上说,汪峰的决定不管出于何种原因,社会只有尊重。《春天里》终究是汪峰的孩子——认清这个道理,我们才是真正地爱护好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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