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盖章收费无异于雁过拔毛
河北新闻网
2011-03-01 09:37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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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婺源县蚺城街道办下属某居委会盖章收费,无论什么事情,只要需要盖居委会公章开证明,就必须交10元钱。(2月28日《江南都市报》)

    盖章收费并非绝无仅有。之前就有媒体报道,河南信阳市平桥区长台关街道居委会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居民凡要开证明,居委会盖章一律收费。收费数额一般按居民所办事情大小,大事收300元,小事收10元。相比信阳版的“盖章收费”,婺源版的“盖章收费”可谓是小巫见大巫,而且也“廉价”多了。

    “盖章收费”一再发生,折射出一些单位、一些人已把公章作为生财的工具。要盖章开证明?拿钱来!活脱脱的一副雁过拔毛之态。为辖区居民服务,本是居委会的分内职责,居民来盖章,只要合理合法、手续齐全,就应该为居民提供方便,哪有“盖章收费”的道理?然而,就这么芝麻点的事儿,一些居委会居然“发掘”出了牟利的商机,并开辟成了“生财之道”,令人感慨权力寻租的无孔不入、无处不在。

    公章虽小,却是权力的象征,而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不是用来寻租生财的。这个道理,那些“盖章收费”的居委会不会不懂。之所以明知故犯,原因就在于公章里有“油水”可捞,一些人为利所驱,凭借手中的公章吃拿卡要,把公章当成了换取个人利益的筹码。正因如此,“盖章收费”的怪事才层出不穷,老百姓为盖一个章跑断腿、磨破嘴的现象才屡见不鲜。

    权力不受监督,就有权力寻租的可能,“盖章收费”只不过是权力寻租乱象中的一个新例证。有关部门应认真解剖这只“麻雀”,举一反三,从制衡和规范权力破题,对“权力寻租”现象进行彻底整肃,根除可能产生“权力寻租”的条件和土壤,让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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