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忠:118万“头柱香”是伏羲享用了吗?
河北新闻网
2011-03-07 11:3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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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周口3月6日电:二月二,龙抬头。3月6日,绵延数公里之长的海内外香客们拎着纸钱、扛着柱香,汇聚在羲皇故都河南省淮阳县太昊陵前,共祭中华人文始祖太昊伏羲氏。值得关注的是,头柱香“烧”出了118万元人民币的天价。

    祭祀祈祷之事,应当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但所谓的类似于“头香”的事件也越炒越烈,大有超越电视台黄金时段广告费用之势。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这也是一种“广告形式”,无论是房企也好,酒企也好,拍得“头柱香”,当然就可以风风光光的大作一场广告。然而,这与祭祀本身的意义是不是相左?借用伏羲氏之影响力,而成了一场商业广告秀?

    118万元头柱香祭祀时伏羲氏只享用了一点烟火,到底伏羲氏愿不愿意笑纳吸收还是个问题。然而这118万元真金白银又去了哪里?天上的神祗不通用人民币,并且烧的是香也不是真钱,那么,这些赞助的资金又去了哪里呢?

    同样,各地神仙寺庙纷纷在年节之时推出“头柱香”第一祭奠权,看来也是一种“权钱交易”。把持祭神权,然后用这种权力换取真金白银,然后这部分真金白银就不知了去向。反正神人不会如此“消费”人间的人民币,反而是被某些人中饱了私囊也未可知。对于“头柱香”之祭奠权,恐怕伏羲氏之类的神人也未必会青睐于某个房企老总,甚至他也不在乎是不是一个无钱的穷人敬献了哪怕是一根平常的香火。“心到了就行了”,老百姓都是这么说的,神岂在乎是118万还是1180万拍到的“头柱香”?若烧“头柱香”者得庇佑而未献者得不到神的庇佑,则如此神人不是比俗人更其俗不可耐了吗?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头柱香”所获资金的透明化问题。无论是当地旅游部门还是祭拜大典主办方,均应当对这种“头柱香”等“利润”予以公开化透明化,防止被少数人中饱私囊,更要防止个别人将“香火钱”当成了取之不尽的“小金库”。而最应当纠正的是这种假托中华民族人文始祖之名而攀比“头柱香”价钱谁更“牛”的逐利化倾向。

  (青岛  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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