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中国慈善排行榜办公室获悉,中国慈善排行榜办公室对于2010年企业大额捐赠的调查情况,已经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调查结果显示:25%的受捐方明确捐款到账。(《公益时报》3月18日)
这是一个尴尬的消息,仅25%受捐方明确捐款到账很容易让公众联想到此前发生的“捐赠秀”、“企业成慈善看客”等现象。尽管社会已经逐渐认识到捐赠不能以数量多少论输赢,而是一种自愿行为,但是,当一些捐款方和受捐方都“消失”时,这不是把捐赠当成了一种“表演艺术”吗?
在我国当今社会生活中,企业捐赠对于救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减轻国家的经济负担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是,当捐赠成为游戏时,我们不仅看不到企业责任的显现,相反,这种现象正在对社会造成伤害。
就笔者的观点,仅25%受捐方明确捐款到账与我国很多的企业都处在“踩在法律责任的边缘去寻求实现经济责任”的阶段有关,很少有企业考虑到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同时,企业并没有认识到慈善的投资功能。要改变这种捐赠“艺术”的现象,企业应该改变落后观念,树立公益投资的理念。要知道,尽管慈善捐赠是以他人和社会为指向的,但是它却带有主观为他,客观利己的特点。慈善捐赠对企业来说,不仅是爱心的表达,更是市场的获取,捐赠社会公益事业就是投资慈善市场,可以获得来自政府、员工等多方面的资源,而这些资源显然是用市场手段无法获得的。
进一步说,仅25%受捐方明确捐款到账很容易加深公众对企业及企业家的捐赠行为的不信任度。由于转型时期机会分配不均,排斥了很大一部分人凭能力获得财富或社会认可的可能性,因此社会上存在某种仇富心态,企业家的任何行为都被认为有不为人知的深层动机,即使不少企业家真正的捐赠也同样遭受到了质疑。而仅25%受捐方明确捐款到账必然加深这种信任危机。
许多学者对跨国公司跟踪研究的结果表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竞争力成正比的关系,不仅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更重要的是能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从而保证企业的长远收益。仅25%受捐方明确捐款到账则损害了这种逻辑关系。
25%受捐方明确捐款到账还表明企业公民与社会的距离。创造财富是一种责任,使用和传承财富也是一种责任,这是一种积极的价值观。只有抛弃单纯追寻经济利益,而把利益获得与责任履行作为奉行法则的时候,一个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慈善事业的企业公民才可能出现,而把捐赠弄成“表演艺术”的做法显然背离了这种要求。
仅25%受捐方明确捐款到账还是一个社会问题。原因在于企业社会责任危机如果不能够得到缓解,必然引发公众对企业的不信任,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应明确,作为特殊的社会成员,承担道德责任,任何企业都不可推卸。企业社会责任不是单纯的说教,而是实实在在的制度约束,这已经不是可有可无的营销行为,而是企业进入市场的通行证。
企业无责任,则无发展。没有企业的努力,企业社会责任就会成为空中楼阁;没有职能部门的监督,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就缺乏保障;没有公众的参与,则无法营造实现社会责任的舆论氛围和对话机制。因此,企业捐款不能沦为“表演艺术”,而应成为企业家和社会的共同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