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志勇:墓地没产权 涨价无遮拦
河北新闻网
2011-04-05 10: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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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近日报道,济南、青岛等地一些陵园对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引起社会关注。民政部表示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没有所有权。使用年限为20年一周期,特别是经营性公墓。至于是否续费如何续费,应看当时签订的合同如何规定。

    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市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民政部官员给出这样的说法,等于为陵园里墓地涨价、炒卖墓地、预售活人墓行为披上了合法合规的外衣。而且透露出的言外之意,大概是这样的:地方墓地经营活动,全是人家地方的事,一切由地方说了算,我们民政部管不着,也无权干涉。

    显然,民政部这样的回应,只会让地方偷着乐,暗暗称赞上级民政部很懂得怜爱下级部门,这份殷殷之心溢于言表。

    但我们市民百姓决不会这么看,只能认为民政部做这番表态,是护犊子行为。

    并且,极有可能因为民政部这番表态,怂恿起各地陵园都来效仿济南、青岛的做法,大搞一番炒卖墓地的勾当,使墓地涨价风愈刮愈烈,从此再无遮拦。

    因为墓地只是租赁关系,市民亲人的尸骨只能如住旅馆一样,寄居在里面。死人无知无语,只让活人受罪,市民百姓脖子上除了房奴的枷锁,从此还有再加一重“墓奴”。生活幸福指数由此降低,民生大受伤害。

    墓地如住宅一样价格疯涨,其实是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的现实写照。社会权贵阶层、富裕阶层住豪华别墅、购豪华墓不算,还要让宠物死后也享受豪华墓地,10平米高达36800元,有司仪主持祭奠(4月2日新华网)。这貌似社会进步,人与动物和谐相处,为各类情感表达预置了出口。而谁又能否认如此铺张、豪华的宠物墓,不是对“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一庸俗社会学的印证与反讽?

    当社会只容许精英、强势者发声,甚至表达某种畸形情感,那么弱势群体没房住、死不起的问题,只会越发加剧。

    墓地没产权,使用期限过后,其后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或其他意外,不能及时续约、缴费,是否会遭遇一场掘墓扬灰?墓地没产权,使用年限为20年,这期限之内,陵园是否可以对该墓地改建、扩建,之后强行涨价收费?墓地没有产权,20年期限过后原骨殖被移出,是否会有新的“主人”住进这处“旧墓”?

    这些问题,已经不是一个“涨价”能解了。这牵涉人类道义和德性。

    (河北 贾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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