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报道,在上海多家超市销售的小麦馒头、玉米面馒头是将白面染色制成,制作过程中以甜蜜素代替白糖,加入防腐剂防止发霉。馒头生产日期标注为进超市的日期,过期馒头被回收后重新销售。据了解,每天有3万问题馒头销往联华、华联、迪亚天天等30多家超市。(4月12日《东方网》)
相信许多人都看过类似版本的帖子:“早上起来,掀开黑心棉被做的被子,用致癌牙膏牙膏刷完牙,喝一杯惨了三聚氰胺的牛奶,吃根柴油炸的洗衣粉油条,外加一个苏丹红咸鸭蛋,在票贩子手里买张车票,准时赶到地下烟厂上班,9点30分偷偷用山寨手机看股票从6124.04点跌到1240.46点,中午在餐馆点一盘地沟油炒的避孕药喂的黄鳝,再加一碟敌敌畏喷过的白菜,乘两碗陈年粮煮的毒米饭,晚上再来一盘瘦肉精养大的猪肉——这就是我们幸福的一天。”如今恐怕要加上:“再来俩添了防腐剂和甜色素的染色馒头”!
虽然这种糟糕、夸张而戏谑的生活不会集中在某一个人身上,但是公众对社会道德底线沦陷的焦虑是显而易见的。毒食品可谓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百姓发现民生之本的“吃”,越来越不安全了,如今是什么不能吃、什么都不敢吃、什么都不要吃。不少人感叹,人从十月怀胎开始,就开始“无毒不食”,为得就是练就一副“百毒不侵”的身板。
我想,之所以食品安全犹如割韭菜一般,割了一茬又一茬,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主要是因为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卫生防疫站,畜牧检疫站等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以及商家利欲熏心,不断冲破商家伦理道德所致。然而,相关法律对不法商家和企业的惩罚力度不够,以至于他们有恃无恐、顶风作案。同时,对一些“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公职人员处罚太轻,以至于对工作漫不经心,频频爆出“不好管”之类不负责任的话。
法严方显威,特别是在法治初创时期,必须要树立法律的权威,让人们对法律产生敬畏感,只有敬畏法律才会遵法守法。这样不仅会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还有利于创造良好的法律氛围和环境。因此,对于那些置百姓利益于不顾的不法分子,法律应给予严惩,加重对毒食品案件的处罚力度。对于那些监管不力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律程序,该问责的问责,该“罢官的罢官”,绝不姑息养奸。
我们相信,经过法律的不断完善,法律权威的不断树立,相关职能部门的不断“给力”,那些黑心商家会不断减少,落落如丧家之犬毫无容身之地。到那时,我们一定会过上真正的无毒无害的幸福生活。
(武汉 贾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