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岛免税是手段 减税降价拉内需
河北新闻网
2011-04-22 01:30
来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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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岛成世界上第四个离岛免税区

    海南省“离岛免税”政策4月20日起实行,自此,国内游客可与境外游客一样在海南的免税店里购买免税商品,享受15%至35%的价格优惠。目前确定的免税限购额度为5000元,每人每年可享受两次免税。据报道,三亚免税店开张首日迎来如潮的抢购客,有的商品十分钟就被抢断货。(4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离岛免税”对于国内游客确实是一大利好,至少,以后不必蜂拥跑到国外去购物了。“离岛免税”政策的实质,是以政府免税、让利的方式吸引国内游客到海南观光购物,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免税、让利只是手段,带动海南旅游发展才是目的。

    目的决定手段,手段为目的服务。既然目的并不在于让利于民,而在于促进海南旅游发展,所以“离岛免税”的实施手段难免不尽如人意。比如免税限购额度为5000元,购买5000元以下的商品才能享受免税优惠,购买5000元以上的商品则须缴纳行邮税,价格比有税商店里的还要高;再比如,国内游客必须乘飞机离开海南才能享受免税优惠,游客不能从免税店自行提取商品,而是由免税店将游客购买的商品送至海口和三亚的机场提货点;还比如,免税店由中国免税品集团公司独家经营,说是商品全部免税,但有些商品的实际优惠幅度并没有那么大。

    海南岛偏于中国一隅,“离岛免税”虽然有不小的吸引力,但能够去海南购物的毕竟是少数人,且大多是高收入人群,而免税店里所售卖的也大多是中高档商品。中低收入人群连机票都买不起或舍不得买,更不要说长途跋涉去购买中高档商品了。如此,“离岛免税”这一优惠政策只是高收入者的盛宴,基本上与中低收入人群无关。

    从道理上讲,越是中低收入群体越需要优惠政策的惠顾,越是中低档商品越应该少收税,而“离岛免税”恰恰与这两个原则相背离——我并非反对“离岛免税”政策,而是认为,与其在某一个特定角落实行商品免税,只让少数高收入者受益,不如在所有地方实行商品减税,从而惠及所有人群。借鉴“平价商品”之说,我将减税后的商品称作“平税商品”,显然,一个岛屿的几个商店售卖免税商品,不如中国大地上处处都有平税商品。

    国内商品的税费负担过重,导致国内商品价格畸高,导致了很多中国人到国外购买中国商品的奇特现象。商品免税的优惠幅度太大,不可能推而广之,商品减税的优惠则适当、可行而且必要,它相当于将免税商品的大优惠分解成更多平税商品的小优惠,将优惠分摊到更多商品、更多地方,也相当于将少数高收入者才能享受的免税优惠分摊到中低收入者头上,让他们分享到平税商品的优惠。

    正如人们常说的,减税、降费的意义不仅在于让利于民,更在于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对于政府和民众可谓“双赢”之举,关键是政府舍不舍得放弃一些眼前利益。既然政府可以为促进海南旅游发展之目的而采取“离岛免税”之手段,我想,也应该可以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之目的而采取“处处平税”之手段,给商品减税、降费,让平税商品遍布中国大地的每个角落。            (浦江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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