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大运安全 清出8万高危人员
河北新闻网
2011-05-04 18:02
来源:杂文报
责任编辑: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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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宣布,为了确保即将于8月份在该市召开的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安全,深圳市经过“百日会战”,共将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清出深圳。

    消息一出,咋一听还以为莫不是深圳遭到了外敌入侵?抑或是“愚人节”恶搞的游戏,或者是某些别有用心者的忽悠与炒作。没成想在GDP已达全球老二的中国,在改革开放的先导区深圳,竟有这样天方夜谭式的故事。

    据当天深圳警方新闻发布会介绍,从今年1月1日开始至4月10日,深圳市当局进行了“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共有8万余名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有现存或潜在危害的“治安高危人员”受到震慑而离开深圳。

    我们不禁要问,这8万余人难道是难民?刁民?非法偷渡者?还是外国间谍?真难想像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被驱逐出境,像历史上“闯关东”似的背井离乡、举家逃亡的场面和滋味!

    什么叫“治安高危人员”?按照深圳警方的解释,共有7类,包括无正当理由长期滞留深圳、没有正当职业、没有正常收入却能生活、昼伏夜出的行踪可疑人员、精神病人等。

    这种逻辑,真是令人惊异!看来应该给深圳单独颁发“诺贝尔奖”了,或者什么“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之类的。因为这恐怕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创举了,让人欲哭无泪。

    我们不知道深圳这样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好像在今天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完毕的中国,也找不到这样的法律,古今中外都没有。

    大运会展示的是世界各国大学生的风貌,是一个年轻人的盛会,给他们提供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不是给政府滥用法律之用的,更不能成为执政者炫耀武力、藉以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政绩工程”。

    难道说为开一个大运会,就得把政府看不上眼的、“有碍观瞻”的社会底层人员通通赶走驱逐?这与过去上海华租界“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区别何在?

    我们弄不明白,所谓“有前科、长期滞留深圳、又没有正当职业”与犯罪有何关联,也不明白“在应当就业的年龄无正当职业且昼伏夜出”就是“行踪可疑”,更不知道无正常收入却能长期生活于某一地区竟是“非法”。

    这样看来,政府的确意识超前,“先导区”、“实验区”不是白当的。

    更有甚者,竟然把精神病人也列入嫌犯之中,真是给人一种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感觉。

    政府将这8万人贴上犯罪嫌疑标签扫地出门、驱逐出境,甚至连精神病人都不能幸免,并且还“王婆卖瓜式”的作为一项战果来吹捧,践踏了法律的尊严,违反了人的最基本权利。难道这就是费力举办大运会的成果?

    《红楼梦》中,“土”得掉牙的乡村老妪刘姥姥曾经几进几出王公贵族的大观园,贾家上自贾母、凤姐、宝玉,下自丫鬟仆人都没有嫌弃,走时都给带了许多东西,我们的政府则一下子就将8万“低等公民”逐出市门。相比之下,世态炎凉又有谁知!难怪曹雪芹先生一片感慨:“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代兆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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