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林阳:强制没收违建住宅,实质正义但程序正义吗?
河北新闻网
2011-05-09 20:5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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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出台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新举措。市领导称,将罚没的违规住宅用房租给买不起房的人,能够起到平抑稳定房价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5月9日《人民日报》)

    石家庄市为了给保障性住房“开源”,不惜制定“铁腕政策”。从目的而言,也许确实会有平抑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功效。也就是说从实质和后果来看,这项政策是公平正义的。然而,政策出台前后,当地政府的一些做法值得商榷。

    首先,今年中央下达给河北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38万套,其中,石家庄市2011年的任务为41248套,是2010年的3倍还要多。“十二五”期末,石家庄计划实现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5%以上的目标。当地政府这么做,实在难逃“唯指标是从”的嫌疑,因而“为了平抑房价,健康房地产市场”的说法也就打了折扣。

    同时,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没收违规住宅用房。而在当地,以前开发商的违规建设通过罚款就合法化了。事前当地政府对于违建者一罚了之,想必自然也有“罚”的标准和政策依据;事后又搬出其他标准,“前恭后倨”,岂不是朝令夕改?

    许多地方领导对折腾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依赖,大工程、大变化、大动静、大折腾。因为这符合他们在短期内见效的偏好,权力也可以从这种高歌猛进中获得巨大的快感,但这种做法显然产生了不少弊端:一,给行政当事人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二,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三,加大了执法的成本;四,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法律的严肃性——先不依法行事,听之任之,后认定为非法,行政执法难道是儿戏吗?

    (武汉 贾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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