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复华:莫让“罚没”成“罗雀”
河北新闻网
2011-05-09 21:40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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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出台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新举措。市领导称,将罚没的违规住宅用房租给买不起房的人,能够起到平抑稳定房价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5月9日《人民日报》)

    不能否认,那些热衷违规建设住宅用房的人群,与贪食的鸟儿的没有多少区别,都是为了眼前的利益,忽略了可能存在的危险,最终落得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下场。但是掌握罗网的人群,其胜之不武也是不争的事实。

    首先,利益双方的信息极不对称,对于搞违规建设住宅用房的人来说,规划的红线在哪儿,政府的有关部门才拥有最终的发言权和裁定权?这无疑是集运动员和裁判员于一身,如此以来,恐怕不管你的建筑在“神马”位置,最终的命运都有可能一片“浮云”。

    其次,行政监管的门槛不该后移,因为无论是整治违章建筑,还是抓保障房建设,都是政府肩上不可懈怠的责任,应该是从源头监督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不是处心积虑地将监管后移,如同钓鱼执法一般,等待大批违章建筑在既成事实过后一收了之。

    且不说如此以来,那些做违章建筑的人群亦如贪吃的麻雀中了捕鸟人的圈套,最终遭遇“财屋两空”的杯具。对于充当了捕鸟人角色的政府来讲,显然是在拿时间和空间为紧张的财政松绑。

    也许这种行为在短期内可以缓解政府完成保障性住房任务方面的巨大压力,但是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责任,不应该捆绑在一部分搞违章建筑的人员身上。尽管违章建筑有其不对的地方,但是“罗雀式“的罚没手段,遵循的却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不仅不能很好的解决违章问题,甚至还有可能激化矛盾,应该慎行。

    (贵州 郑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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