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顺:“最牛楼加加”与代脸受过的“屁股”
河北新闻网
2011-05-15 19:04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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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网民“天国无风”在论坛发表《贵港最牛的楼加加》一帖,引发关注。帖子反映,广西贵港市闹市区一栋7层楼的宾馆上方加建了约三层楼高度的建筑,显得突兀且岌岌可危。对此,贵港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刘文佳说,加盖部分没有审批手续,属于违章违法建筑。“但是,由于前几年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城北新区,加上这期间又没有群众和单位举报,所以这建筑一直没有查处”。(《新京报》5月13日)

    据宾馆老板杨某说,这栋楼是10多年前他从一家企业买过来的,而加盖部分是三年前建设的。果如是,真可谓是:“违法建筑耸立闹市3年无人问,一朝现丑责任在‘无人举报’”!

    奇怪吗?雷人吗?我觉得一点也不奇怪,一点也不雷人。这使我想起了中国古代专门有一种打屁股的刑法,不论是朝廷命官,还是平头百姓,只要是做了没脸见人或无脸见人的事,都有可能被拉出去用板子打屁股。屁股被打得皮开肉绽,那脸面依然光亮;是官的自然可以易地为官,不是官的,也可以换个地方做人。此之谓“屁股代脸受过”,以及为什么古之官民都热衷于“打屁股的刑法”。

    其实,热衷于“屁股代脸受过”的又岂止是古时官民,于今不仅是愈演愈烈,甚至已经被有些人特别是某些官员运用得相当广泛与深奥了。比如,我们经常在各大媒体看到的:城管打人,明明责任在在编的城管,但最后挨板子的却是不在编的“临时工”;在押犯“喝开水死”、“睡觉死”、“用鞋带上吊死”等,明明主要原因在狱警“往死里打”或狱警在“犯迷糊”,调查结论却是离奇死者“心脏病突发”或监控设备突然失灵;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某县修县城观光铁路,让巨资打了水漂,“西洋镜”被拆穿,却道是“为了满足群众‘怀旧’”……如此等等,显然,在某些官方或官员眼里,大乏虾兵蟹将或平头百姓,就是代脸受过给脸充当替罪羊的“屁股”。

    再来审视一下贵港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刘文佳的那番说词,也就不难理解其为什么将违法建筑多年来得不到查处的责任推卸给“没有群众和单位举报”了。原来,只要是能够维护政府机关形象和保全执法人员的脸面,哪管它企业单位和普通群众成为代政府机关和执法人员受过的“屁股”?

    要想屁股不再代脸受过,必须提高屁股的地位、待遇和维护屁股的尊严,同理,要想虾兵蟹将或平头百姓,随时或不再成代官员受过给官员的脸面充当替罪羊的“屁股”,必须加大民意在选举、选拔、监督、罢免官员方面的“权重”,并纪检监察机关只要发现有官员视群众如屁股,视自己为脸面者,就必须打得此等官员屁股迅速“开花”。否则,类似的“屁股代脸面受过”的悲剧、闹剧当层演不穷。

    (安徽 王志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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