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提示:
颜敬宇:捐款设“最低”门槛,红脸变黑脸
河北新闻网
2011-05-18 11:54
责任编辑:霍骋远
【字号

本站搜索

    又见捐款设门槛!据河北新闻网5月17日报道,石家庄市总工会对《石市“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暂行)》进行了修订,首次制定了最低捐款标准。在岗职工一次性捐出本人一日工资收入,根据石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职工收入水平,最低捐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6元。

    中华民族向来有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具有这种精神的人也历来为人们所推崇,而慈善捐款就是这其中的一种。慈善捐款在本质上体现了一个人对他人和社会的爱心,体现的是一种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

    因此,若不出于真正的爱心和自愿,而是出于无奈、被迫或者沽名钓誉,甚至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不管捐款数额多大,都不能体现慈善捐款的真正价值和意义。换言之,慈善捐款的关键有一颗真正关怀他人和社会的心,而不是外在的数额多少。

    令人扼腕的是,大爱无疆、仁爱待人的悠久传统在改革开放以来不断弱化、虚化,整个社会的道德滑坡现象十分严重,以至于做慈善成了一种稀有行为,捐款还得采取单位发文、领导讲话、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发动才搞得起来。大到汶川地震等大规模捐款,小到单位进行困难户扶助、白血病女孩救治等,几乎都是如此。

    这种“运动式”捐款只是出于缺乏捐款意愿的现实而采取的一种补救举措,本身是有违做慈善出于自愿的基本要求的,却不幸在今天成了各地、各单位慈善捐款的常态。笔者也有幸实地领略了几次,虽然还是有“原则上自愿”的条款,但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谁又敢真的说“不愿意”!?捐款多少姑且不论,这种“被捐款”的感觉实在不爽!

    人不爽了,事情就难办,甚至不办了!“被捐款”虽然短期内可收到所谓的“善款”,但却种下了人们对慈善捐款的抵触情绪更浓的恶果,进一步降低了人们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和意愿。慈善捐款本来光辉崇高的红“脸”,却变成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黑脸”。

    这个设置最低标准的做法,更是欠妥。道理很简单,试想:捐款本来就是我个人的事,你动员,我响应,已经算是给力了。你却说少了就别来了,少了我不要,这算什么事啊?钱多就算有爱心,就叫善举,你就欢迎,钱少就拒之门外,这是什么理呢?上门来献爱心,还要“嫌贫爱富”,分三六九等!?显而易见,这种搞法于情于理,都不恰当。这只会让人更不爽,只会把慈善捐款的“脸”抹得更黑。

    因此,要让慈善捐款让人愿捐、乐捐,真正在全社会营造起慈善高尚、参与慈善光荣的氛围,就请少玩“运动”,不玩“最低标准”。

  (重庆 颜敬宇)

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频道精选
精彩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