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洪洋:茅台镇耍“醉权”是“公权力匪化”表现
河北新闻网
2011-05-18 22:21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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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给环茅南路的非酒类商户下发通知,要求他们3日内搬迁,称要建“白酒品牌展示一条街”。此事引起商户不满,央视给予曝光。(见5月16日《扬子晚报》)

    仁怀市的“仁怀”出处何在,一时找不到。汉刘向在《说苑·辨物》中提到“麒麟麕首牛尾,圆顶一角,含仁怀义。”如果是这层意思,那么仁怀市茅台镇的做法,可以说是鲜仁寡义,甚至无法无天,辱没“仁怀”名声。

    镇政府派出联合执法队,阻止这些店铺正常营业,凭什么?这几天,执法队甚至开始动手搬走店铺里的货物,凭什么?还出动什么“联合执法队”,请问你们执的是啥门子法?家法,还是土匪的法?茅台镇副镇长袁仁涛强硬对商户说:“打乱老子的规划,拖延我们好长的时间了……”“老子”长,“老子”短,这不是土匪的口吻么?打乱他们的计划,还是商户的不对,这是啥逻辑?茅台镇的种种行径,让人有时光倒流一百年的感觉,似乎回到了《让子弹飞》的时代。

    更可悲的是,当着央视的镜头,茅台镇副镇长袁仁涛居然还理直气壮地说:“政府没有资金给商户补偿。”即使当地政府给商户补偿,也要征得商户同意才行,遑论霸王硬上弓——不给补偿就让人家滚蛋?这事摊在古代,恐怕也不行吧?《大明律》明文规定,冒认、侵占他人田宅,如系强占,最高可判处杖一百,流三千里刑。你真以为你自己是不可一世、孤独求败的“黄四郎”啊。

    “应该说一项行政行为实际上维护的是绝大部分人的利益,个别人肯定有影响”,这又是什么逻辑?多数人暴政?理论上不值得一驳,只想问一句这位镇长大实话,如果你自己投资的商铺也在清理之列,你有带狗屁“执法队”搬自家货物的觉悟吗?说这帮人是法盲,是抬举他们,根本他们就是无法无天的土匪!

    本应以提供公共服务为天职、为人民谋取福利的公权力,反过来危害群众、践踏法治,公共权力的“匪化”是可怕的。在这种权力蹂躏之下,政府还有什么公信力?社会何来公平与正义?人民幸福从何谈起?即使茅台镇打造出什么“白酒品牌展示一条街”、“国酒之心”,又为了谁,有什么意义?以多数人的利益(茅台镇之举是不是这样仍存疑),非法侵害相对少数利益,在法治社会是不可接受的。

    这只是事情的一面,请别忘记,永远不要漠视民心、民意,将心比心,你当人家是草芥,人家会当你是“腹心”吗?水与舟的关系不要只是挂在嘴边说说,等到覆舟之际,才追悔莫及,有什么意义呢?茅台镇强驱合法商户事件,当地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法,不能轻轻描淡写,罚酒三杯。

  (广州 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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