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五一”假,邢台平乡一位母亲亲手将两个儿子掐死后焚尸;3月份,衡水饶阳一位有精神病史的母亲病情发作,砍死女儿和侄子,而后喝农药自杀。一时间,带有精神心理不健全症状的群体开始走进公众视野。这个群体,到底应该贴上什么样的标签,我们的社会该怎样防止和避免类似的悲剧?(5月20日《燕赵都市报》)
悲剧何止于此!呜呼哀哉!湖北随州的一个4岁男童因不会写“2”字,就被亲生母亲掐死,男孩的父亲就是长期在外打工者;从贵州老家到浙江省嘉善县打工的女子小诺(化名),因为3岁女儿对不上李白的《静夜思》,竟失手将女儿打死……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
“虎毒不食子”,“舐犊之情”乃是普天下母亲最美好、最珍贵的品质,可为何杀子之事频发呢?都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杀子无异于杀自己,因此,这里面都是受害者,丈夫、亲人、包括自己和孩子。
法国社会学家福柯曾经断言,法西斯内在于每个人,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普通民众,内心均隐藏着某种暴力倾向。当外界和人的内心达到一定的条件,暴力倾向就会爆发,产生巨大的破坏力量。
可这些母亲不是法西斯,也并非十恶不赦。丈夫长年在外打工,生理和心理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农村生活的封闭、单调,母亲表现出孤僻、多疑、压抑、不善表达也就在所难免;再加上现在农村农村人贫富差距的拉大,贫富的差距产生攀比,攀比又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嫉妒,嫉妒也就带来了冲突……种种的心理不卫生、精神疾病,导致悲剧的不断上演,而原来和谐美满的家庭已不在,亲生骨肉已不在。人生最痛苦之事,莫过于此,悲哉!痛哉!
显然,重型精神心理疾病患者的存在,对家庭、社会甚至对他们自身都是一种安全隐患,就好比一颗定时炸弹,无法预料到什么时候会爆炸。
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拯救“母亲”与孩子已是箭在弦上,既然有了血痕,当然至少要浸渍这个社会、亲人和爱人的心,纵时光流逝,洗成绯红,悲剧将永不再发生。如此,只有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才能避免越来越多的孩子受到伤害。国家应考虑从立法角度强制精神心理疾病人群接受救治,另外,政府部门也应在全社会普及心理卫生知识,让人们正确地认识精神疾病。同时,丈夫和亲人也应经常嘘寒问暖,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掐断罪恶的“火焰”。只有这样,未成年人生存权利才不致被无情剥夺,家庭幸福和谐才不致被打破,社会的文明底线也不致被突破。
(武汉 贾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