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凌晨,一施工队在湖北武汉黄陂府河大桥上铺设电缆,年近六旬的工人王秋林准备到对面半幅路面乘车,翻越隔离带时没注意到路中间有两尺宽的缝隙,一脚踩空摔到25米下的府河河床上,当场身亡。临近府河大桥的三金潭村多位村民向记者证实,府河大桥建成近20年,中间的缝隙至少夺去了6人性命。
府河大桥存在这条“吃人”的缝隙,源于该桥“独立双桥”的设计,该桥前方黄陂方向和汉口方向的两幅路面是独立的,中间竖起的隔离带看似一个整体,实际上中间有一条近2尺宽的缝隙。(5月30日新华网报道)
一座大桥,一条缝隙,多条人命,武汉黄陂府河大桥成了名副其实的伤心桥、恐怖桥。
笔者以为,府河大桥的缝隙不仅是物理缝隙,更是责任缝隙。接二连三的惨剧说明,大桥的设计肯定存在一定缺陷,这是责任缝隙的源头。但大桥已建成近20年,现在我们应该着重关注的,是大桥日常管护者的责任。
府河大桥的管理运营方负有维护大桥安全的义务,有责任排除任何的危险隐患;从这条缝隙吞噬第一条生命开始,府河大桥的管理运营方就应该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弥补,堵住安全漏洞。正是大桥管理运营方责任心的严重缺失,才造成了一连串的悲剧。
针对一些死者家属的诉控,府河大桥的管理运营方武汉公路管理处和“华益路桥”辩称,府河大桥上面的路面为高速公路,本来就禁止行人翻越,死者应自己承担责任。而事实是,府河大桥已经成为了一个出口众多的自由通道。
笔者以为,不管府河大桥上面的路面是不是高速公路,不管大桥是否禁止翻越,当翻越大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当大桥缝隙“吃人”的惨剧屡屡发生,大桥的管理运营方就应该正视现实,主动承担必要的补救责任。
府河大桥的管理运营方明知大桥的缝隙是一个危险的陷阱,却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掉进这个陷阱,既不警告提示,也不填平缝隙,不客气地说,这既是一种可怕的冷漠,也是一种不可原谅的罪恶。 (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