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洪洋:国产饮料有无“塑化剂”别急下结论
河北新闻网
2011-06-02 20:00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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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食安办6月1日晚通报,东莞市昱延食品有限公司4批原料和4批复合添加剂成品检出含有台湾有毒“塑化剂”。其食品添加剂产品主要流向广州、江门和东莞等地。(见6月2日《人民日报》)

    “塑化剂”疑云终于飘到了大陆这边,这是意料中的事,台企与大陆血脉相连,覆巢之下岂有不受连累之理。吊诡的是,国家有关部门在通报中同时强调,“经对市场销售的17种含乳化剂的国产饮料进行监测抽检,目前尚未发现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情况”。要使这个结论成立,有一个可能,这些含毒“塑化剂”的食品添加剂没有卖给国内饮料生产厂家!

    真相如何,据目前仅有的信息我们无从判断,但另外一则相关信息,大概可以说明点什么。2009年,厉曙光等人对我国上海地区对420名大学生血液中的DEHP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其中20.95%的人血清中,可以检测到DEHP,浓度中位数为54.14微克/升。而另一种增塑剂DBP的检出率则仅有1.67%(见《环境与职业医学》2009年6月第26卷)。两相比对,说明不可能是塑料器皿污染所致,而最大的可能是他们所喝的饮料中含有DEHP。莫非这些大学生一直都喝台湾饮料吗?

    既然有企业在大陆大量生产并内销有毒“塑化剂”——其实,我国也是亚洲增塑剂生产和消费量最大的国家,2007年产能为200万吨,产量为120万吨。当然这些都用于塑料生产——且在国人体内大量检测出“塑化剂”残留,两三天的排查就得出国产饮料没发现“增塑剂”的结论难以让公众释怀。

    在事件正在发酵、一切尚未有定论之际,权威部门最好不要急于下结论,匆忙之间“统一口径”只能让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甚至造成人为设置障碍的事实,不但无助于问题解决,甚至适得其反,使到后继成本更重,“三聚氰胺”事件就是一个教训——有关部门越想遮掩,公众越是不满,媒体越要介入,最后事件越闹越大,残局更难收拾。

    当务之急,不是下结论,撇清关系,稳定民心,而是对毒“增塑剂”下缉杀令。首先是加大盘查力度,逐步拔开“增塑剂”的疑云:东莞昱延生产含毒“增塑剂”的食品添加剂究竟销往哪些地方、卖给哪些厂家、用途是什么、该厂生产历史有多久,产量有多大……毒“增塑剂”是不是昱延的独家专利,国内还有没有生产这种产品的“毒工厂”?

    再进一步,不管是谁生产的毒“增塑剂”,也不管有没有国内饮料企业使用它,监管的最终的目标,是要防止毒“增塑剂”进入公众的身体,危害公众健康。因此,目前有必要对终端产品打一场“狙击战”,希望有关部门立即增加对饮料中DEHP的特别检测,发现问题的立即下架,不管是哪家企业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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