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献忠:“纵火焚烧诊所”背后还有多少隐情?
河北新闻网
2011-06-03 10:41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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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磁县警方今日透露,该县一男子因妻子在农村一诊所做剖腹产死亡,未采取正常手段依法反映解决问题,却泄私愤,伙同他人将诊所焚烧。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6月3日 河北新闻网)

    没有警方的神速侦破,这家诊所为何被焚就可能永远是一桩无头公案。现在,公众知道了,诊所之所以被人放火焚烧,原来是因为有一名孕妇在做剖腹产时死亡。这是从有限的新闻材料中,我们可以提取的第一条有价值的信息。另外,我们还可以知道,此次医疗事故(笔者暂且称之为医疗事故)发生后,死者的丈夫没有通过合法的、正常的渠道来反映问题,而是泄愤报复,触犯了法律。好了,新闻中的有效信息,主要就是这两点。至于警方破案如何神速,判断如何准确,那都是另外的话题。

    读者是有大脑的。以上两个信息点,显然不能满足读者的思维需要。在笔者看来,这场纵火案的背后,似乎还有更多的隐情,并没有被透露。首先,一家农村诊所,就敢开展剖腹产手术,它有这方面的技术、资质吗?万一在手术中出现意外的、紧急的情况,譬如大出血,它有能力抢救吗?它的医疗执照上的诊疗范围是什么?期限到何时?这些,都是读者需要了解的信息。再说,如果事故发生后,诊所方面能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死者家属有必要二话不说,就选择放火这种激烈方式来“泄愤”吗?还有,所谓的“正常手段”、“依法反映”,事实上大家都知道有多么的繁琐,其效率之低下,成本之高昂,常常令人望而生畏,以至于很多医疗事故的受害者家属选择了“医闹”这条迫不得已的维权途径。新闻中,并没有说明死者家属为什么没有通过正常手段依法反映问题。这就不免使人心存疑虑。

    放火当然是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法律惩处。但是,一码归一码,有关部门不能因为涉案诊所被焚烧,就放过背后的真相不管。至少,也该查查这家诊所的医生有没有医师证,药物是否合格,孕妇死亡的真实原因是什么。如果一切都没有问题,那当然最好不过。如果发现了问题,就应该严肃处理,才能避免以后发生类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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