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双年:动车票遗失不补是垄断太癫狂
河北新闻网
2011-06-03 17:00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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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起动车票实名制,经过两天的“磨合”,问题暴露了。昨天,许多市民纷纷向本报反映,实名动车票,遗失了不能补,非得再买,“简直就是霸王规定”。(海峡导报6月3日)

    实行动车实名购票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乘客和规范铁路秩序,体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公共属性。现在乘客遇到麻烦了,动车部门却又摆出一付“老大”的面孔,让乘客丝毫感受不到“乘客就是上帝”的服务理念。非要乘客花钱重新买票,并且还不能购买同一趟车的票。这样的规定本身就缺乏人性化,其合理性也让人质疑。

    既然实名制了,就是说一个人对应一张车票,并且购票者的个人信息全在铁路部门的信息库里,那么此人乘车与否铁路部分应该是一清二楚的,如果明知购票者没有坐车,只因车票丢失而不让其乘车,那么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就像一个顾客去一家个体饭店,买了票还没来得及领到饭而丢了饭票,而饭店方又明知顾客没有领饭,想必不会做出让顾客重买饭票的决定。

    乘客丢失车票固然有错,但对于昂贵的票价,不至于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因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完全可以把事情弄清楚,避免乘客遭受更大的损失。再说了,铁路运输部门有这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铁路部门作为国企,应最大限度的维护全体国民的利益,而不是在制定政策时总是站在国民利益的对立面,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顾国人的感受。

    民间有一句俗话,“要想公平,打个颠倒。”铁路部门在出台政策时也不妨站在乘客的角度想一想。如果总是以“铁老大”自居,制定霸王条款,那么失去的何止是社会的公平公正,还有民心。这让国人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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