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彪:凭什么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河北新闻网
2011-06-07 15:58
责任编辑:霍骋远
【字号

本站搜索

    6日,深圳市正式实施在主要市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政策。记者6日在深圳部分规定的禁行区域并未发现行驶的电动自行车。(6月7日新华网)

    据报道,深圳交警部门表示,7月1日前交警部门发现违规行驶的电动车将以劝告为主,7月1日将正式开始处罚,对违规骑行者将罚款200元,如拒缴罚款将暂扣车辆。

    深圳交警部门处罚“违规行驶”的电动车是根据深圳市公安局5月26日发布的《关于在部分区域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行驶的通告》,该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驶入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等主要市区。其实,政府部门的任何行政行为都应有法律依据,而我国当前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也未对电动自行车单纯上路行驶行为作出任何处罚规定,所以深圳市公安部门制订相关通告以及交警部门处罚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严格说起来应该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深圳市有关部门列举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理由也是缺乏说服力的。据报道,此前深圳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与电动车有关的交通事故较多,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是禁行电动车的主要原因。据统计,2010年深圳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268宗,造成64人死亡。其实,随着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增多,交通事故有所增加是正常的,而在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有不少实际上是由于机动车引起的,责任并不在电动自行车一方;至于说到电动车影响通行效率,其实很大程度上也与部分地区道路规划设置不够合理有关,如有些街道没有设置自行车专用车道,导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等等,板子也是不能全部打到电动自行车身上的。

    而像深圳市这样禁止电动车上路行驶,负面影响与后果也不可小觑。首先,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将会迫使部分市民选择购买机动车作为交通工具,而这势必会进一步加剧当前业已普遍很拥堵的城市道路拥堵程度。而且机动车的增加还会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污染程度。其次,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经济条件有限的市民就只有选择乘坐公交车,这样也就会增加那些原先骑电动车上下班市民耽搁在路上的时间,而成千上万市民这种时间上的浪费加起来,实际上还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整个城市的生产效率。另外,由于电动自行车是目前快递公司在终端配送中使用的主要交通工具,限制电动车行驶还将大幅提高快递企业和部分自建物流电子商务企业的运营成本,并由此而影响到部分相关企业的生存,导致部分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失业。

    而从政策制订的程序上说,像深圳市这样一纸公告即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做法也是有失妥当的。据介绍,目前深圳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50多万台,像这样涉及成千上万市民与家庭切身利益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显然应当在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基础上制订,而不应由有关部门关起门来自行制订。当前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许多城市市民的主要交通工具,所以像深圳市这样简单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口子不能开,任何城市有关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都应经由民主程序制订。唯有如此,才能让有关电动车管理政策制订得更为科学合理,也才能更为切实有效地呵护公众出行领域内的民生。

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频道精选
精彩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