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家梁:舌头上要有双火眼金睛
河北新闻网
2011-06-12 22:07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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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提出的要求,一般人达不到,然而对于河南信阳的官员,倒不一定十分困难。

    最近,为了“彻底刹住公款吃喝风”,河南信阳市纪委特别制定了《公务接待费限额管理规定》,并于6月1日起严格执行。该《规定》要求,在本市范围内公务接待活动中,只能抽河南烟、喝本地酒、吃信阳菜(《大河报》消息)。

    因为前些年湖北的汉川市政府曾经下发过红头文件,要求在公务接待中使用当地的“小糊涂仙”酒,所以,看起来,信阳市似乎没挨上“始作俑者”的殊荣。实际上,即使两种原先本质迥异的藤本植物,只要经常互相亲密地缠绕在一起,互相串粉,就会毒分“均沾”,譬如断肠草与有些金银花的彼此投合。

    贪污怕“落马”,于是,就拼命“乐胃”,当“公仆”就剩下这点好处了。这是很多官员肚子里的“小九九”。

    中国官场的吃喝风,多半是鼓励出来的。钱泳在《履园丛话·旧闻》里说,康熙的时候,吴三桂有个侍卫,混名赵虾。豪横无比,请人喝酒,曾经“以银杯自小至大罗列于前”,“连杯偕送者”。 这般诱惑,力度实在不小,但还是比不上现代的腐败厅长曾锦城“喝一杯,我给你增加一百万投资”的气派。

    除了生瓜蛋子,谁都知道现在好些地方的“公务接待”,从来就不想跳出旧官场粗鄙的窠臼。接待的“规格”是面子,识相的,懂利害的,与之百祥;拎不清的,坚持“原则”的,与之百殃。令人寒噤的“对等交换”。

    仕途上只忙应酬,无益人事。心思都用在讨好同僚及领导身上了,哪有精力去听老百姓的呻吟? 从根本上讲,我们是依法治国的,而真正能动摇“法”的基座的,恰恰是各地的壁垒“规定”。按照我们约定俗成的常识,信阳市纪委的有关“规定”,在向饕餮之徒传递一个好消息:今后可以光明正大地挥霍公款大肆吃喝了,只要你舌头上长眼睛,心里有主意-----肥水不流外田。

    河南有啥“名烟”?有老烟枪透露:“黄金叶”最贵的那种,一千元一条,共5盒。可能是一种“照顾”,没有局限。跟只能喝“本地酒”一样,垄断的同时,千万别忘了长官的习惯或嗜好。信阳菜作为豫菜的一种,按口味分酱香、清淡、原味和辣味,是很别致的,出名的有野生甲鱼焙面等等,哪儿来的“不追求奢侈名贵”?有经验的食客道,“信阳菜”早就像被炖烂的肉融进了中华菜系的浓汤里了,谁能真正分得清“信阳菜”这块肉?此之谓肉烂于锅中也。

    说到底,信阳的“规定”就是“强权经济”,就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包括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利用手中握有的权力,不择手段、不顾后果地对资源进行利己化的配置。

    按照“规定”要求而设想,“河南烟”必定有所发展——再抽也不害肝,满室生香;“本地酒”必定要有所创新——再喝也不醉,醉驾查不出;“信阳菜”要挖掘出特色——再吃也不伤身材,补阴壮阳。

    有不甚滑头的于此献上一计——不妨到外地去吃“信阳菜”,有玩的又有吃的。譬如到200公里之外的周口市去,在美食一条街(汉阳路)上,吃“信阳私房菜”。信阳的山泉水最有名气,该饭店备专门拉来地道的信阳山泉水,所以,菜肴特别好吃,至于价格,完全可以“胡乱”不计,反正没有违反“规定”。

    如果不是有预谋的里应外合,对于当地的有关企业来说,“规定”是一针强心剂。拉拢公款吃喝是一些酒家发家致富的秘诀,少数酒店完全依靠“腐败消费”来维持生计。此前有报道说河南信阳的一个“禁酒令”半年就省下4300万元酒钱。因此,查堵公款吃喝无疑是与这些商家过不去,而现在好了,极具操作性的“规定”肯定能让他们扬眉吐气,顺着“规定”的思路横爬,好一派“河蟹”(和谐)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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