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薇:狗患猖獗,索命的不只是“防疫意识”
河北新闻网
2011-06-14 10:57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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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故城县里老乡一对做收狗生意的农民夫妇患狂犬病死亡。相关资料显示,被狗咬伤要立即采取清洗措施并注射疫苗,要避免食用带有病菌和未煮熟的狗肉。据介绍,这对农民夫妇均60岁出头,平时做收狗生意,加工屠宰后贩卖狗肉。几天前,两人均出现了怕水、烦躁等症状,家人急忙将他们送往德州、济南等地的大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狂犬病,已经无药可救。

    因狂犬病致死的案例媒体上时有所闻,但一对夫妇一同被疯狗索命而去,却不多见。

    察其发病情节及因由,这位罹患不幸的农民夫妇平时做收狗、屠狗、卖狗生意无疑难脱干系。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职业和环境,决定了他们被疯狗接触并咬伤的几率,要比常人大太多。因此,高度警惕,及时防疫、咬则必须在第一时间打防疫针,是为必须。这是其一。

    还有一点笔者觉得尤须提及,那就是如今农村狗患已经到了十分猖獗、不容漠视的地步。各地组织的一茬又一茬“打狗令”总是浅尝辄止。出了问题、引起祸患就恨不能将其挫骨扬灰;形势稍缓,就孜孜于维护“狗权”及养狗主人的“自由”。这种思想认识上的摇摆不定,以及某些政府防疫人员只是虚应下群众呼声,并不认真对待的态度,致使农村之狗,愈加泛滥,成群结队,狗屎遍地,埋下了疫情隐患不说,更致命的威胁是:疯狗横行,人躲避唯恐不及。这,应该是故城夫妇被狗索命的小的社会背景。

    媒体和受访人员每遇此类事件,总是惯于以“超然物外、善意忠告”的姿态出现,说“要强化防疫意识”云云;这一点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祛除事件频发的诱因,就很难让此类悲剧“断供”。据3月4日的《河北日报》报道:河北省狂犬病发病人数远在前五之外,但死亡人数则高居甲乙类传染病首位,其次才是艾滋病、肺结核、甲型H1N1流感和麻疹,上述五种传染病,占了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3.33%。这个调查,算是对笔者预判的一个佐证,也是对更广大农村人群的一个严厉警讯。

    人命贵于天,谁愿意好端端被疯狗缠上,黄泉路上瞰尘烟?!

  (【后续评后评】白峰:此文简单明快,单刀直入,切中要害,尤其观点有独到之处,不是人云亦云。)

 

  相关新闻链接: 故城农民夫妇患狂犬病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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