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海:“公务自行车”为何不干脆骑自己的?
河北新闻网
2011-06-19 20:48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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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向24家省直单位免费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试点推行3公里范围内外出办公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按照规定,公务自行车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所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相关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禁止公车私用。(6月19日《新京报》)

    骑自行车出行既绿色环保又节约经费,值得提倡。不过让笔者纳闷的是,自行车一不烧油二不耗电,骑着上一次街的成本几乎是零。如果外出需要骑自行车,骑自己的就行,何必还要公家出钱再购买什么所谓的“公务自行车”呢?

    相信大部分单位的上班人群仍然是三种情况并存:自己开车、搭乘公交和骑自行车。近了就骑自己的自行车,远了就开车或同事间拼辆车去,或者干脆坐公交,其实不用公车同样能够办事。

    车无非就是一个代步工具,公务员有办法从家里来上班,当然也有办法出去办事,这根本用不着政府操心。从根本上讲,公车是该不该有的问题,而不是该用什么车的问题。有报道说,韩国首都首尔政府只有四十多辆公车,美国很多州的市政府公车数量很少,甚至有的根本没有,但似乎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公务活动。

    而我们的思路始终是公家的事就应该乘公家的车,连3公里内办事骑辆自行车都得公家出钱来买。身为“主人”的老百姓去政府机关办事都是乘自己的交通工具,而“仆人”只要挪动地方就得公家配车,这怎么说也于理不通。即使是配备价格不高的自行车,思路无疑也有些问题。

    评价公车改革,唯一的标准是改革措施有没有减少公车的支出。仅仅靠几辆自行车,显然起不到这样的作用。众所周知,公车的问题在于“官车”的使用无度,而不是在于普通工作人员3公里范围内办点公事。所以,所谓的“公务自行车”只不过是“看起来很美”,根本还触及不到公车问题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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