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俊:克隆奥地利村庄算不算建新奇特建筑?
河北新闻网
2011-06-19 20:54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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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美国媒体爆料称,中国五矿公司正准备将一个奥地利村庄“原样复制”到广东惠州,建成一个面向高端群体以及居住在香港的外国人的欧式风格住宅开发区。奥地利本地村民对此有支持也有反对。一位奥籍议员表示,将推动欧盟讨论此事,并要求五矿公司均分利益。(新京报2011-6-19)

    克隆建筑时下似乎在中国正越发流行。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鸟巢、水立方等标志性建筑就被多地仿建;而另一个例子应更具代表性:在经常见诸舆论的“最牛政府大楼”中,“白宫”屡屡成为主角。如是种种示范效应下,或许单个建筑的克隆与复制已不过瘾,于是,就有了对奥利地某个村庄的整体克隆。

    项目投资方中国五矿公司把正在复制的村庄定位为“低密度、高端的欧式风格住宅开发区”,项目建成后,不仅面向高端群体,也将面向“居住在香港的外国人”,供他们“解乡愁”。根据这个定位,通俗点说法不妨是“国际化的高端私人会所”。作为一项经济行为,中国五矿的投资举措本无可厚非,但就项目本身而言,其所牵涉的方方面面,远不是复制、粘贴般简单。

    中国五矿集团是以金属、矿产品的开发、生产、贸易和综合服务为主,兼营金融、房地产、物流业务,进行全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2008年,位居世界500强企业第331位,2009年营业收入1730亿元。鉴于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国企地位,我们丝毫不担心该项目的经济成本问题,而坐拥富人数量世界第四的中国市场,后续经营应该也不会有太大风险。但问题在于,规模如此之大的一个项目,当地政府是否征求过民意?环保标准能否严格执行?

    重新打造一个村庄,这样大的建筑量必然会跟当地村民的居住环境发生重大牵连。那么,是否建设甚至怎样建,当地居民的认同应该是一个重要环节。项目开建前,是否进行过民意听证,我们尚不得而知。但被复制的一方,奥地利村民“我们至少应该有知情权”的呼吁,应该值得效仿。另一方面,在财政部和住建部上个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建成后必须经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凡达不到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这样的新规,是否会因为国企而打折,公共更期盼知情权的落实。

    回到原点,这场村庄复制争议引发的思考,不在于该不该建,而在于:相对于奥地利人对于“版权保护”、“知情权”的呵护,我们的“自主创新”,“权利保护”又如何体现?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学家吴良镛曾称,中国的一些城市已成了外国建筑大师或准大师“标新立异”的“试验场”。我们希望,这次复制的村庄,不再沦为“新奇特”的建筑利维坦怪兽;开发后的村庄在解“富人”或“国际友人”乡愁的同时,至少不伤害本地人的生活。总之,希望不是把“杏仁软糖”克隆成了“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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