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草案争求民意 只是走程序
河北新闻网
2011-06-27 10:51
来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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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处长王翔称,与第一稿相比,提交二次审议的个税修正案草案,3000元免征额标准并未提高,在税率上有所调整,将第一级月纳税所得额1500元的税率由5%调整至3%。(6月24日《贵阳晚报》)

    个税法草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结果只简单调整税率,对于公众最为关注的起征标准拟不提高,大概出乎不少人的预料。因为既然征求了民意就要吸纳民意,如果对民意诉求不重视,岂不是显得荒诞?给人的印象是,草案征求社会意见仅仅是履行立法程序、走过场而已。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披露的数据显示,网上共8万多人发表意见。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的占15%;要求修改的占48%;反对的占35%。也就是说,3000元免征额标准不变的话,仅仅符合15%的人的诉求,没有满足85%的人的要求。

    尽管不能完全按照多数民意诉求来调整个税起征点,但应该在大多数民意诉求点和3000元起征点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似乎才是合理的做法。比如,50%以上的人支持3000元起征点的话,最好调整到4000元比较合理,既考虑了民意诉求,又考虑了政府意图。

    遗憾的是,二审草案还是按照政府部门提议的3000元起征,公众的意见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如果说二审草案还会像新拆迁条例一样第二次征求社会意见,我以为,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因为公众意见还是反对意见和要求修改的意见占多数。如果不再征求社会意见,则面临公众的质疑更多。

    比如,第一稿征求社会意见的意义何在?3000元起征拟不提高的真实原因是什么?能否说服公众?究竟是受某些专家言论的影响,还是受某些依赖于个税收入的地方政府的影响?再如,3000元起征拟不提高是否意味着在个税调整之外即将有大的减税计划以减轻民众税负?

    我以为,如果个税法最终还是3000元起征,有关方面必须拿出充分的理由面对公众:其一,要直面公众之问。8万多人为个税草案献计献策,无论是热情还是责任,都令人感动。有关方面也需要以同样的热情和责任来回应公众,说服公众,感动公众。

    其二,既然3000元起征拟不提高,那么,是否围绕个税还有更合理的安排。比如,把起征点与CPI挂钩,定期进行调整。如果是这样的话,3000元起征拟不提高公众也能理解,毕竟,起征点与公众的生活负担挂靠得更为紧密,3000元起征也是暂时的。试问,起征点是否与CPI挂钩?

    其三,在个税调整之外是否还有大的税制改革计划来减轻税负。众所周知,我们的个税税负总体来说并不算太重,而隐藏在生活中的各种间接税,如税率高达17%的馒头税,则明显过重。如果不动个税起征点,减轻间接税负,公众还是能接受3000元免征额的。

    这次个税调整的目的是减轻公众税负。而据相关报道,个税减负只是“十二五”一揽子税收规划的一部分,取消营业税、进而降低增值税率等也将在未来五年成为现实。但愿更猛烈的减税风暴早日到来,让中国真正进入“减税时代”,走进“内需时代”。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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