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款有章法 自已捐款自己花
河北新闻网
2011-06-27 17:07
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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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红十字会刚刚撇清与网名“@郭美美baby”的关系,试图阻止慈善事业的信誉遭受一次新的大滑坡,有关青基会善款支出的另一桩新闻又冒了出来。

    “‘@郭美美baby’炫富”,“杨澜诈捐”,真的也好,假的也罢,慈善机构都回应迅速,否认有力。应该说,最近几年,慈善机构累积了相当多的应付“名人诈捐”等类事件的经验。但是,从大多数人对“‘@郭美美baby’炫富”和“杨澜诈捐”事情的反应看,前些次“名人诈捐”事件,其实已经对中国慈善的整体形象以及慈善机构的信誉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因为在“‘@郭美美baby’炫富”和“杨澜诈捐”事件中,许多人硬是抱着“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态度,青红不分,皂白不辨,唾沫口水和挞伐之辞所向,都是那些自辩无辜的人和机构。

    这当然也从另一个侧面映照出了现时所谓“名流”、“达人”和“行善”组织在公众心目当中的正面形象(如果有的话)的脆弱性。如果把公众的信任和支持比喻成“名流”、“达人”和“行善”组织信誉的支柱,那么,许多这样的支柱,状似在支撑着其赖以存在的信誉,实际上,则只是虚搭在这些信誉之上,随时准备撤下。因为谁都不想在这么脆弱的信誉上搭上自己的判断能力,以致屡屡显出自己的迂腐,实在是“伤不起”了。

    抛开“名人”的因素不论,就说此次青金会急于解释的杨澜20万元人民币善款的使用程序,其实就大有问题。杨澜捐款,这笔钱就可以归杨澜使用?如此章法,其他人捐款,是否也有使用自己捐款的权利呢?青基会的回答如果为“否”,那么,就要解释为什么杨澜就可以这样做;回答如果为“是”,那么,青基会本身存在的必要性就有了疑问。当然,青基会会辩解说,杨澜是专业人士,她做的事,一般捐款人做不来……然而,问题在于,在中国,会拍电视片、广告片的人难道只有杨澜一个人?青基会在做这个项目时,程序是否公开,是否“货比三家”,以便找出用钱更少、拍摄效果可能更佳的摄制人?真如此,杨澜的捐款不是可以发挥更好的效益吗?杨澜的捐款有前提条件?会因此而撤捐?不会吧。

    再者,20万元人民币,对青基会而言,应该是一笔不小的款项,尤其是在十几年前。杨澜捐了20万,青基会就委托杨澜做20万的事,这起码说明青基会做事没计划,缺章法,“因款设事”,因人设事。如果不是这样,那么,青基会怎么会那么巧合地正好有一个20万元开支的、投杨澜所长的项目?如果杨澜只捐2万,那么,这件事会不会2万就可以“拿下”。而如果杨澜捐款200万,那么,青基会是不是也恰巧要有一个200万的与电视有关的项目呢?

    也许,最值得庆幸的正是,青基会恰巧没有200万元的项目,如果有的话,那么,杨澜捐了20万,但却拿了200万为青基会办事,如此,今天的杨澜即使满脸长的都是主持人那种伶俐之嘴,怕是也难以自辩。

    这里,不去追问这个电视片的成本核算、资金使用审计监督方面的问题,也不用调查该广告片播出的效果、在播放地区的劝募效果以及如此破费拍摄这样的广告片究竟值得不值得的问题,对杨澜来说,自己捐款自己花,无论是什么名义,正当性都不那么强,甚至没有。这乃普通人都知道的常识。而以往“诈捐事件”之所以使名人的信誉尽失,也许就是因为这些事件暴露出了名人在常识方面的缺欠。   (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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