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林阳:“飘浮照”折射政务公开缺乏敬畏之心
河北新闻网
2011-06-28 16:00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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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网友曝料称,四川会理县政府网站发布的新闻中使用合成痕迹明显的相片。在相片中,县领导“飘浮”在一条公路的上空,图片说明称这几位领导在“检查新建成的通乡公路”。27日,会理县表示,确实是使用PS过的照片,并贴出领导考察现场原图。(6月28日《新华网》)

    只是因为原照的光照、角度、背景太杂乱,就P出来一个“领导视察合成照”,这在政务公开中是一件很小、很具体的事情,但它却突破了政务公开的真实底线。为了保全官员的高大形象,伪造新闻图片,显然是对政务公开原则的根本扭曲,反映了某些干部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和态度问题 。

    从权力的本质出发,进行政务公开,必须怀有对公众权利的充分敬畏之心。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所有政府部门和官员都要为人民执政,向人民负责,这是宪法的基本要求。基于这样的要求,公众对政府和公共事务的知情权是神圣的权利,公众在知情基础上的充分参与,是确保政府权力“阳光运行”的基础。然而,随意得对公开信息任意造假,今天是对依照图片造假,明天可能就是对财务数据、人事任免等重要信息进行造假,如此一来,形成“破窗效应”,公众对政府和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如何保障?

    建立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政务公开吸纳公众意见,是加强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就处理社会问题、管理公共事务而言,任何政府都不是全知和万能的,必须与公众形成良性的互动。而真实的政务信息,正是双方互动的根本前提。所以,政务公开不仅是执政伦理层面的原则问题,同时还是在执政技术层面的态度问题。

    当前,某些地方往往把政务公开看作可以由自己做主的事情。有的是自身做法欠完善,有些事情不敢让公众知道;有的是持有陈腐的治理观念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不想让公众知道。近来“乌龙年报”频出折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缺乏诚意,而郭美美事件更是反映了一些部门因信息缺乏透明而导致的公众猜疑。

    无论出于什么样的想法,漠视公众的知情权,将为公众服务、向公众公开视为儿戏,随意制造虚假信息者,都有违政府权力的基本伦理和政务公开信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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