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出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未来5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新华网》)
此新闻一经发布,就引发了热议,质疑很多,人们总是对此有点不相信,似乎没有喜只有忧,更是画饼充饥,或者说是海市蜃楼,看上去很美的“镜中月,水中花”,可望而不可及。
但笔者觉得,最低工资年增13%不是没可能,而是可能性极大。
一是工资增长也是百姓的期望,也是百姓需求。工资高一点,收入多一点,生活幸福一些,这是人民群众的期待,也是需求。每个人都有对生活的期盼,对生活的信心,也有收入增长的需求。而生活水平的高低是由工资水平决定了的,如果工资天天处于低水平运行,年年不涨,美好生活从何而来,根本谈不上,那么只有不断提高收入水平,增加工资基础,提高工资水平,才会满足百姓的期盼和需求。
二是增长工资水平也是不断顺应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人民群众的期望和需求就是不断提高收入水平,增长工资,而且增加最低工资也是党和政府的工作方向,而增长工资,提高生活水平,也是党和政府一直所努力的,更是不断去适应和顺应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的新期待,正如此,年增13%不的最低工资是有可能的 。
三是时代发展和社会环境发展的必然。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日子一天比天更美好,这就需要收入不断增长,老百姓的工资水平提高,而决定百姓工资水平的正是最低工资标准和水平,而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水平,就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一个方面,促使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的生活,过上幸福的生活,基于此,最低工资增长13%一切皆有可能。
任何事不是办不到,而是想不到,而想得到,肯定能办到。最低工资年增13%既是想到了,况且又有百姓的需求和呼声,更有政府不断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还有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因素,增长不是没可能,而是有可能,或许还会增长的比此标准高,高于13%也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