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鹏:权力翅尾巴,低保就“好骗”
河北新闻网
2011-07-05 21:08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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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起,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民政局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核查低保人员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骗保者”进行清理。核查过程中,大量“潜伏”在低保行列中的“富裕户”浮出水面,仅在石拐区的8200多名低保户中,就查出404人拥有二套住房。其中吕某及其妻子的名下,竟有3处柜台、1个底店和2套商品房,房产总面积逾300平方米。(据2011年7月5日 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低保是国家专为无可靠生活来源、生活贫困的社会弱势人员出台的救助措施,也是责任政府应尽的必要责任与义务,但如果这个惠民政策让本不该受益的人觊觎,大量的富裕户“潜伏”其中,则是显失公平正义的。

    按理说,居民的隐性收入或许一时难以了解掌握,但像车辆、房产之类的大宗显性财产,只要到相关部门认真查阅登记资料便会一清二楚。况且,民政部门对低保认定和复核程序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关于低保的申领与审核,在很多地方都需经居委会、街道乡镇、区县等多重审核。同时,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与居民最接近,对其生活状态也应当十分清楚,易知根底,为什么就能眼睁睁地让“骗保者”堂而皇之地得逞呢?

    其实,骗保现象的存在,并不是因为“骗保者”有多么狡滑奸诈,手段有多么花样高明,而在于公权力不被驯化,官员享有太多的特权,高高地翅着尾巴。

    要说低保“好骗”,“骗保者”得逞是具体办事人员的疏忽大意,或者把关不严所致,这种情况也不能说没有,但绝对是少数。恐怕是“人情保”居多,甚至是相互串通恶意故意骗保。因为低保申领本身有一套缜密严格的操作程序,完全可以堵塞漏洞。再说了,没有哪个办事人员心甘情愿地当二百五,让人任意欺骗。人,吃一个豆不知腥可谅,吃一百个豆仍不知腥就不正常了,想逃过办事人员的眼睛也很难。其实,低保“好骗”多数是“暗箱操作”,是低保审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信息垄断性、组织科层性、决策个人性和空间封闭性的必然结果,公权力进入私域,成了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近些年来,我们一直都在努力提高国民待遇,力图缩小和消除社会的等级化,使全体公民都获得普通的、无差别的国民待遇,但总是事与愿违,收效甚微。这是为什么?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我们是否努力提高公民的国民待遇以及如何提高其待遇,而是在于,政府官员是否拥有一般“国民待遇”,如果政府官员拥有的是超级国民待遇,始终特权在握,那么以权谋私现象就难以避免,民众就会分三六九等,富人就可以不择手段地觊觎“最少受益者”的利益,像包头市石拐区那样,8200多名低保户中就有404户是冒牌货的。

    经验表明,只要政府官员拥有特权,必然会衍生出系列动作:有特权就要用,用权就要用人,用人就是用一批有特权的人去管理众多没有特权的人,没有特权的人千方百计求索特权,握权就是去牟取私利,黑白混淆,是非颠倒,腐败由此形成。

    通常,官员特权往往通过科层体制和裙带关系向社会辐射,致使其血缘、亲缘、业缘、乡缘等关系成员,通过这些关系来源源不断地利用和分享官员手中的特权,并围绕在特权主体周围形成一个利益上的松散型共同体,利用官员的“金字招牌”谋求特殊利益,致使官员的三亲六故、七姑八姨、亲朋故旧,甚至是与官员“八杆子也打不着的亲戚”,或者“朋友的朋友”、“同学的同学”、“亲戚的亲戚”等都能利在其中,获益不菲。这也许就是“骗保者”得逞的真实路径。

    民谚说:“没有家贼引不来外鬼”。打击“骗保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需要让“骗保者”及失职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更要彻底下掉官员手中的特权,铲除腐败源头。否则,如果政府官员的高台始终不撤,老百姓即使站起来也会重新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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