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忠:"政协常委强奸官女"需上升到公民高度
河北新闻网
2011-07-10 17:36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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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7日《羊城晚报》报道:6日,一则消息在微博上疯传:贵州六盘水市前副市长田万昌分管维稳工作多年,没想到2年前,他却因为女儿被强奸,举家走上上访之路,成为当地官员眼中的“不稳定因素”。不过,涉嫌强奸的贵州富豪周世立6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专访时说,他们是谈恋爱,不存在强奸。

  有些问题可以将人的大脑转到晕头转向,找不到北。这个贵州政协常委强奸贵州六盘水市前副市长田万昌女儿一案,关系复杂,情节复杂,若理不出头绪,那就是一头雾水,真的找不到北了。然而,假如将这一起强奸案“上升”到百姓的高度来认识,那就绝不会产生丝毫的混乱。

  其一,若将此案上升到普通百姓的高度来处理,那就根本没有必要转求云南妇联。鉴于周世立广泛的人脉关系,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曾在云南居住多年的田小龙,绕过贵州妇联,先打电话向云南省妇联求助。这一段描述告诉人们,此时云南的法律之天,蓝于贵州的法律之天,或者说是贵州一些地方的法律之天,被周世立之手遮挡、污染,否则不会出现“绕道”云南的可能。

  其二,2009年6月13日,田小龙到贵阳市中华北路派出所报案,警方受理了此案。因觉得警方处理得不积极,田小龙多次上访。但半年过去,案件依旧没有进展。这仍然要上升到公民、百姓或者说是法律的高度上来应对。一遇强奸案,警方应当立马行动,尽快办案,尽快办结,哪有给犯罪分子留有余地的可能?不仅证据有失效之危,强奸犯罪嫌疑人也有逃脱之险。之所以受理警方受理却不办理,只能有两个原因,一是不敢动大人物,二是大人物授意不办。无论是哪一个原因,其实都是违背了法律。能够将“现官”强奸“老县官”女儿一案当成普通公民案件来看待,能够将“新贵”欺负“老贵”女儿一案当成普通法律严打案件来看待,周世立又怎么可能逍遥法外?

  其三,2010年1月,田小龙的父亲田万昌不得已走上前台,带着妻女一起上访。田万昌说,此前,六盘水市和贵州省官员曾一再劝阻,希望他不要上访,“怕我影响贵州形象”。百姓上访不稀罕,官员上访就挺稀罕。田万昌原来分管维稳,然而他现在却并不在职,因而也就失去了若干“余威”。一个富豪“新贵”省级政协常委敢于动前副市长的女儿,也就丝毫不奇怪了。至于“影响贵州形象”,则完全是一种屎盆子扣在了被强奸者身上,强奸犯没有影响贵州的形象,被强奸者的父亲却影响了贵州的形象,持这种观点的并劝阻上访的六盘水市和贵州省官员们,是不是也犯了为强奸嫌疑人包庇之罪?

  其四,“我刚认识她时,说我未婚,这是不对的。”周世立说:“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已婚而玩弄女性,哪个“组织”允许你如此强奸女性为平常?又是谁“培养”了你的强奸功夫?还是那句话,别把自己当成啥干部,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排除职务、组织的光环“上升”到一个老百姓角度来办理此类案件,是实现法律公平正义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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