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惠州市委宣传部12日23时30分通报,中海炼化惠州炼油分公司火灾事故发生后,经过省、市、区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协同作战,截至7月11日17时30分,险情排除,应急响应解除。事故及救援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未造成海洋污染。(7月13日《羊城晚报》)
此次新闻通报中称,炼油厂火灾只死几条小鱼,也未污染海洋,粗一看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将天灾之事说成是消灾之事,似乎这次炼油厂火灾,中海炼化惠州炼油分公司并无错,错的是那些好事者、多事者似的。但细究起来,问题就大了,证据并不确凿,而是漏洞百出。
首先,中海炼化惠州炼油分公司火灾事故导致的海洋污染检测结果应该由谁出?作为当事人,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或者处理事故的情况,而对于在此次事故中造成的污染应该由权威部门,当然是环境监测部门进行检测。进行综合评价之后,才能确认,有没有污染,到底死了几条小鱼,而不是由中海油自说自话,或者由当地的惠州市委宣传部出面协调,打马虎眼,玩躲猫猫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