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堵住科研经费的腐败“黑洞”
河北新闻网
2011-07-18 16:47
来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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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新浪微博、天涯论坛等处,有关中科院“准院士”段振豪挪用科研经费包养二奶、养私生女的帖子大量传播,迅速将中科院本年度院士候选人、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段振豪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网帖称段振豪挪用科研经费包养情妇。“准院士”段振豪妻子曹女士称,自己掌握了大量的证据,内容都有据可查,将“奉陪到底”。最近,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财务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就网上所传的段振豪“不规范的财务行为”进行调查。

    这真是一桩“桃色新闻”引发的科研经费问题。如果说包二奶、养情妇是这起“桃色新闻”的一大看点,那么包二奶养情妇的资本——科研经费的滥用和挪用则是更令人深思的一大看点。近年来,在科教兴国的背景下,国家逐年加大了对科研的投入。然而,庞大的科研经费往往并没有转化成真正的生产力,一个几百万的科研项目最后只换来一两篇垃圾论文的实例不在少数。科研经费甚至成了部分专家教授的私有福利。科研经费监管不力、使用不透明、缺乏审计等问题相当突出。

    目前,大量科研经费蜕变为某些科研人员“圈钱”的工具。我国科研经费的利用率普遍低下,跑、冒、滴、漏现象十分严重。不少科研人员的心思不是在科研“攻关”上,而是在“公关”上,时间几乎都花在跑项目、争经费上,根本就没有心思搞科研。

    科研经费课题负责制并不意味着科研经费不需要监管,恰恰相反,科研经费课题负责制既赋予课题负责人相当的科研自主权,同时也赋予课题负责人监管经费使用的责任。对于科研经费,相关科研机构和审计部门都有审查监管的职责。课题负责人如挪用和滥用科研经费自当承担失职的责任,有关部门应当对课题负责人进行问责。

    国家投入越来越多的科研经费已经成为科研院所最大的腐败黑洞。从司法机关已查处的案件看,在课题经费管理上,部分科研经费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款专用,许多费用支出与课题无关。

    课题负责人往往疏于管理,通常把大部分的精力投入到科学研究上,过于信任行政助手并赋予其经费支配权力,加之部分科研院所的财务监管不到位,经费审核流于形式。正是由于没有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钱的监督体系,才酿成当前科研院所日益严峻的职务犯罪态势。

    科研经费的滥用和挪用不仅白白浪费有限的科研投入,妨碍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也会严重玷污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作为神圣的科研殿堂的社会形象。

    因此,建议科研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大对科研经费的监管审查力度,力求每一笔经费的用途和去向都审查清楚,同时加大对课题负责人滥用和挪用科研经费的问责力度。课题负责人要对课题经费使用负全责,如发现滥用和挪用科研经费问题,应当视情节和后果取消其课题负责人资格,取消申报课题资格,追回被滥用挪用的资金,若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没有健全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神圣的科研殿堂就难以摆脱腐败的阴影,甚至有可能沦为精英硕鼠的乐土。建立健全一种让科研机构精英群体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愿腐败的制度环境,才是根治科研腐败的根本所在。    (刘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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