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赵戈生前曾遭举报,上级单位南阳市公安局已调查,定性为“工作不到位”,并在全局通报。“工作不到位”并非罪状,不足以让一个年轻的禁毒大队长“跳楼身亡”。
赵戈死亡已经10多天,除了“跳楼身亡”,公众和他的家人一样,都无法知晓更多的细节。比如,赵戈跳楼前有无异常反应?赵戈跳楼时调查者在干什么?这不应属于保密的内容。哪怕相关方面说他生前有“抑郁症”。总不能不明不白的“跳楼”吧?
众所周知,“跳楼身亡”属于非正常死亡。一个正在接受调查的禁毒大队长非正常死亡,理应立案调查,公布真相,以正视听。可邓州公安局领导却表示:如果家属同意按正常死亡上报,“可给赵戈开追悼会,并给予经济补偿”,同时可给其同样身为民警的弟弟“加衔提拔”。共产党最讲实事求是,怎么能把“按正常死亡上报”作为“开追悼会”的条件呢?能开追悼会,也从另一方面说明禁毒大队长的问题并不严重。难道有人惧怕对赵戈之死立案调查?这背后又有什么瓜葛?其父母亲属与公众都希望解开赵戈之死的迷团。尽管它也许很简单。但“不立案就加衔提拔”让人百思不得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