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23日电: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的赖昌星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于23日下午抵达首都机场,被遣返回国。
“赖昌星”,以“赖”得“昌”,以“昌”成“星”,他真是一个最最“赖”的“明星”呀!看来,赖昌星“星光”不再,将会在下一步强大威严公正的法律之下受到应有的惩办,这一点毫无疑问了。
然而,人们应当追问的是,赖昌星何以赖在加拿大12年之久?这场国际官司为何要一打12年?抗日战争8年,赖回中国的征途竟然要用12年之久,是加拿大尊重民主、尊重国际法的结果呢?还是赖昌星之“赖功”国际闻名?抑或是赖的钱也能在加拿大通神、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