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买的摄影器材、笔记本电脑,甚至跑步机、洗脚盆,一一在单位财务报销——山东省临沂市临港产业区原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李忠余把单位当成了“自留地”,最终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7月28日《法制日报》)
就在日前有媒体报道,曾被评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的原昆明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阮姮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到昆明一家四星级酒店消费,购买了价值数千元的衣物、鞋子,以及价值上百元的内裤、香烟和酒水等,她还用“公费”邀请朋友打网球娱乐。而这些费用,均被其通过公务消费的方式报销。而阮姮利认为自己用公款消费、购买物品的行为,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
女官员买内裤,男官员洗脚盆,使用归己公款报销,两人很有一拼,且都把自己送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