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彭宇案类似,网友们几乎是一边倒地谴责王老太“倒打一耙”,声援许云鹤。不少网友还“含泪呼吁”好人不能做。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之前,我们不能武断地说,老太是自己摔倒,许云鹤是被冤枉的好人。法院在无法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判决许云鹤承担40%责任,似乎也是相对公平的判决。但是法院没有查证就对当事双方各打五十大板值得商榷。这实际是在道德诚信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
法官判案需要推理,但需要的是有逻辑力量的推理,更需要事实证据做支撑。王老太告许云鹤,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庭上应该由老太提供许云鹤撞人的证据。老太不但无法证明了自己,还有证据表明老太翻越护栏违法在先。法院既然没有证据判定许云鹤撞了老太,就应该按“疑罪从无”判案,而不能判决许云鹤向老太支付赔偿金。法院不顾“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以所谓的“中庸之道”判案,令人费解。
如果许云鹤撞了王老太,理所当然要按照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他未撞老太,不仅一分钱都不能赔偿,还要追究老太的法律责任,挽救道德诚信危机。这不仅便于公众监督司法公正,对公众也是一次法制道德教育过程。法院判决许云鹤稀里糊涂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公信何在?如何搀扶已经滑坡的诚信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