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晓哲:“摸奶”与“超速”应由法律厘清
河北新闻网
2011-08-24 17:17
责任编辑:霍骋远
【字号

本站搜索

    然而,最令人深感遗憾的是,由于法律的“缺位”或不严谨,不仅“摸奶者”的超速行为会受到法律惩处,而其原本不属于法律调整的“摸奶行为”竟然也受到了公众置疑和取笑。这样的结果和现状显然不是一个成熟理性的公民社会应有反应。在车辆封闭空间内,应属私人空间,只要司机不影响驾驶(法律仅规定禁止驾驶车辆时抽烟、打手机等,却未规定禁止“摸奶”)、只要法律无明文禁止规定,驾驶员的行为就无可非议。但对于一个原本法律不应调整的“行为”,不仅监管者(公权者)敢泄露出个人隐私,众多网站、网民竟然也敢随意跟风转贴并疯狂“人肉”摸奶者及被摸者,这只能说明在如何保护公民权益和个人隐私上法律是严重“欠缺的”,也是“糊涂的”。

    主要表现在:对违法违规泄露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法律的后续惩处不够,让一些可以了解和掌握公民隐私的公权者为所欲为。如日前举报刘老根会馆涉嫌破坏文物的举报人的信息,就是被当地文物保护机关“泄露”给被举报者的。长期以来对“泄密者”法律惩戒不够,是导致“摸奶门”中的主角被“人肉”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其二,对于“人肉”对象和“人肉”行为的管理规范,还处于盲区,法律监管极度空白。这也正是类似的“摸奶行为”,可以被人肆意炒作、肆意攻击和谩骂的另一主要原因。

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频道精选
精彩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