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谁“垄断幸福”
河北新闻网
2011-08-31 19:11
来源:杂文报
责任编辑: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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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用一张7月25日的《广州商报》包了一份礼物送给我,我收了礼物还在报纸上读到了一条很可乐的过时新闻: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授予珠海市旅游业界“幸福之城”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而且,“幸福之城”称号只给珠海一地独享,杜绝其他城市越权使用。

    嘻嘻,读罢新闻我偷偷乐了,乐罢,还没忘借用一句网语弱弱地赞叹一声:“国家工商总局威武,无愧史上最牛商标!”真的,这事越想越可乐,原来幸福不是民众的身同感受,而是握在工商总局手里的荣誉指标,人们是否生活得幸福,得由工商总局恩赐授予,工商总局让你幸福你就幸福了,不许你幸福你就不能幸福,即便是感到幸福了也是白幸福。呵呵,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个冷幽默。

    这事可乐是可乐,可是可乐却难以掩盖我的万千困惑。不知工商总局将“幸福之城”称号恩赐于珠海独享,“垄断幸福”到底出于什么逻辑?是工商总局只允许珠海这座城市拥有幸福,只有珠海人才配享受幸福?还是除了珠海之外,普天之下再也找不到幸福之地了?如果是前者的话,只能说明工商总局和珠海太霸道了,幸福是公共资源,是谁给了你们垄断的权力?简直跟阿Q先生把辫子盘在头上就觉得自己已经革命了,看到小D也把辫子盘在头上就去修理他,不让小D革命一样可笑。如果是后者的话,问题就更大了。

     不知国家工商总局的领导们过了脑子没有,中国人民明明是生活在社会主义阳光下,处处充满幸福,谁说除了珠海,普天之下找不到幸福之地?这不是刻意诬蔑大好形势,给领导脸上抹黑吗?这可是十分严肃而严重的政治问题啊!幸亏国家工商总局是部级单位,若换上我等平头百姓讲这种话干这种事是相当危险的!足见工商总局那些领导们即使不是别有用心,也是些毫无政治觉悟的糊涂蛋,如此幸福白送给我我还不想要呢!

    工商总局的“幸福论”,让我越来越弄不明白“幸福”到底是个什么玩意了。是挂在墙上的空头荣誉,还是可以充饥的烧饼?一个地方之幸福,是有关部门和领导授予的,还是民众内心的体验?一方民众是否平视,应该由民众说了算,还是由有关部门和领导说了算?如果是有关部门和领导说了算,工商总局为何要让珠海把幸福垄断,若把幸福之城、幸福之村的招牌挂满神州大地,让亿万华夏子孙都生活在幸福天堂里,岂不是更能彰显社会主义优越性?

     如果幸福应该由老百姓说了算,那么,工商总局在授予的珠海“幸福之城”称号时,是否征求过民意,是否调查过珠海民众的幸福指数情况?一个没有民间参与的“幸福注册”又有几许“含金量”?恕我与珠海相隔遥远时空,无法零距离了解珠海人民的幸福标准是什么,更不敢妄测他们是不是觉得自己真的生活在“幸福之城”中。但是,从工商总局授予“幸福商标”的行为中判断,应该是没有征求过珠海老百姓的意见的,所以我们也有了足够的理由相信珠海人民又是“被幸福”了。

    反正写杂文是不招人待见的,所以,我无妨在此再犯一次“妄揣上意”之忌,斗胆推测一番“垄断幸福”的真正意图。让珠海“垄断幸福”之意肯定不在幸福而在于需要,授予幸福称号之意亦不在为了民众而是为了领导。

     工商总局能让人“垄断幸福”,授予地方“幸福之城”称号,可以强有力地彰显其伟大的威力,然后以自己的威力获取幸福;珠海获得“幸福之城”称号,就开创了全国“之最”,领导可以捞取政绩,加重升迁筹码,升官,升更大的官不是幸福又是什么?只要达到这两个目的,至于珠海百姓是不是感到了幸福,珠海是不是名副其实的幸福之城,恐怕已经无关紧要了。    (凡夫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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